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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士官制度30年发展 培养基层建设骨干力量

时间:2009-09-16 14:08   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士官制度改革

  1978年,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设想,我军开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志愿兵的身影首次出现在军营。

  1999年,中央军委实行新的士兵服役制度,以志愿兵制度为基础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台,士官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比例由此发生重大变化。

  今年7月,为推进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能力,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发布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调整。根据中央军委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这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将着力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完善具有我军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士官,这支伴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成长起来的新型人才队伍,经过近30年发展,已从最初的10万多人,发展到目前的80余万人。来自总参有关部门的权威数据显示,士官如今在我军高技术部队中所占比例达到了60%以上。在我军迈向现代化的今天,士官已成为建设强大人民军队的坚实“脊梁”。

  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士官制度,在迎接挑战中崛起

  士官通常又称军士,是介于士兵和军官之间的一个群体。在我国,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必要时也从军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是士兵的高级官衔。

  我军士官队伍诞生于1978年。当时,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我军实行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从此,“志愿兵”这一称呼出现在中国军队的方阵中。1978年之前,我军的人员结构是士兵与军官两个层次,尚没有士官这一层次。1978年建立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体系后,我军的人员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由士兵与军官的二元结构体系转变为义务兵、志愿兵与军官的三元结构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的几场局部战争,一大批高新技术武器装备陆续列装部队,使我军面临新的考验:编配范围过窄、规模偏小,远不能满足军队的需求;服役时间“一刀切”,不利于技术骨干保留;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改革才有出路,改革势在必行。

  199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颁布施行,以志愿兵制度为基础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台,士官队伍建设跨入了新阶段,女士官也首次跨进士官方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项新的士官制度,为部队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根据这个条例,志愿兵可服役13年至17年,一些特殊专业培养的士兵技术骨干就此得到保留。同时,新制度实行分期服役、梯次编配、择优选升,促进了士官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2003年,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试点工作全面铺开,部队紧缺急需的专业技能人才可随时特招入伍,数十万干部岗位改由士官担任,并完成接替。据统计,通过这个渠道应征入伍的士官,如今已达到年度新选士官的10%以上。

  培养基层建设骨干力量——

  士官素质,在部队转型中提高

  与士官制度的建立相比,士官队伍素质的提高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为适应我军打赢现代化战争条件下局部的需要,士官队伍被纳入到军队重点建设的“五支人才队伍”中。士官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拓宽,高素质士官队伍日益壮大;士官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士官人才奖励机制和配套设施日益完善。

  2004年,全军士官队伍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四总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部署。

  2005年,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正式设立,迄今已有近2万余名优秀士官站上了领奖台。2008年,我军将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扩大到士官。

  据海军政治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早在1986年,海军第一所士官学校在蚌埠建立,海军初步构建起院校、训练机构、教导大队等多种形式的士官培训途径。20多年来,士官学校成为海军中、高级士官培养的主渠道,每年有千余名士官毕业学员走进海军部队,成为部队基层懂技术、会管理的骨干力量。

  在人才建设的新航程上,这些士官技术骨干责无旁贷地挑起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钻研新装备的重担。我军先后有数十万名士官走上装备操作技术复杂的岗位,成为新型装备驾驭者和管理者。目前,指挥管理型、技术型、知识型、专家型士官,已成为这支队伍的主体,他们懂训练、善管理、精操作、会维修,在许多重要专业技术岗位挑起“大梁”,成为基层建设的骨干力量。 

  完善三元力量结构体系——

  士官队伍,在履行使命中壮大

  根据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全军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将于今年底结合补兵退役工作全面展开,12月1日起,按新制度运行。

  据专家介绍,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是对我军三元力量结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适应军队改革与转型的需要,改革方案提出,要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即在不突破全军士兵编制员额的前提下,将士官编制扩大到近90万人。

  按照新实施的士官制度,增编的士官,一方面将填补一些原由军官担任的岗位;另一方面,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同时,改革方案还提出,调整士官内部结构比例,即增加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初级士官数量,使士官队伍成为我军官兵结构中比重最大的群体。随着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我军将形成比例科学、层次合理、编成稳定的人员结构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在强化士官管理职能、发挥士官在基层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作出了重大改革。

  ——改进了士官选拔办法。如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数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士官身份进行注册认证,选取专业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延长了中高级士官的服役期限,使更多的士官能够长期在部队服役,成为基层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更好地在军营建功立业。

  ——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如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等等。

  回顾我军士官队伍30年来的发展历程,人们欣喜地看到:士官,撑起了我军一片天。

  【延伸阅读】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

  2.调整士官结构比例。

  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个服役等级,服役时间分别为初级最高6年,中级最高8年,高级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

  3.调整士官军衔制度。

  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4.改进士官选拔办法。

  5.完善士官培训体系。

  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6.健全士官管理体系。

  7.调整士官工资待遇。

  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新闻链接】

  外军士官制度

  士官制度最早产生于15世纪的法国,最初是作为军官制度的一种补充而设立的。开始,各国的士官通常只有下士、中士、上士3级。随着兵器技术的发展和作战方式的变化,士官在战场上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数量迅速增加,职业领域不断拓宽,等级也随之增多。

  外军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又不同于一般士兵。外军士官可以在部队、院校中服务,也可以在各级领导部门服务。在部队中服务的行政管理士官主要担任班长、组长甚至排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单兵和小分队训练,协助军官对士兵进行教育、管理和作战指挥并具体实施对违犯制度的士兵进行处罚等。许多士官还担任着过去由军官担任的职务,如美、英军中的参谋军士、人事军士,日军中的负责处理军民关系的“联络军士”。专业技术士官主要担任技师、会计、秘书、军需给养员、通信军士等职,是部队中的专业技术骨干,不少士官担负着重要复杂装备、设备的使用维修工作和高级机密工作。部分军事院校和大多数士官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保障也由士官负责,有的士官还担任军事教官。有的士官还在高级领导部门充当首长的“顾问”,主要任务是协助部队首长了解士兵情况,就管理与教育等问题提出建议。如,美军团以上部队设有总军士长和士兵顾问,职权很大,作用不小,实质是各级最高指挥官管理士兵的得力助手。

  外军士官的来源基本有3种:从优秀士兵中选拔培训,从新兵中择优培训,从普通高中、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募。他们在任命之前都必须接受并通过初级士兵训练,培养目标是班、组长和相应等级的技术骨干,但某些专业士官可直接从地方专业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俄军士官主要从入伍新兵中择优送教导队培训。完成军士训练大纲并通过规定考试的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等级的士官军衔。美军、德军、印军士官主要从优秀士兵中选拔,一些专业军士直接从地方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日军、英军、法军士官主要从地方中学毕业生中招募,部分从服役3年以上的老兵中招考。以色列陆军规定,被选中的兵经过班长培训班培训,具有初级指挥员必备的军事素质和技能,毕业后才能取得军士资格。

  当前,士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军队的高度重视,已成为各国军队编制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记者 江 山)

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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