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西藏人口的绝大多数为农业人口。然而,在旧西藏生产资料被少数农奴主占有的情况下,西藏农牧业的发展受到了巨大制约。随着新中国成立、西藏民主改革,生产资料的解放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解放,西藏农牧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改变了成千上万农牧民的命运。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主任次仁平措说:“西藏农牧业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农牧业经济飞速发展,农牧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牧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农牧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是西藏农牧业在几十年来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数据显示,到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3176元,比1978年增加了17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185.36亿元;已有20万户、百万农牧民通过安居工程建设住上了新居。
西藏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次仁平措介绍,到2008年,西藏粮食和油菜总产量分别比1959年增长了4.2倍和21.8倍;全自治区肉、奶产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3.86倍和2.1倍;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有效缓解了群众吃菜难的问题。
作为西藏经济发展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农牧业特色产业在西藏“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先发展”思路引导下,初步形成了藏西北牦牛和绒山羊产业带、以“一江两河”中部流域为主的禽蛋奶菜产业带和以藏东为主的林下资源产业带,农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特色化发展的态势开始呈现。
次仁平措说:“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农牧业依靠科技从原始状态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不断迈进,科技综合增产增收效益得到较好发挥。”数据显示,到2008年,西藏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36%,推广主导品种面积达135万亩,良种覆盖率达82%,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7个。
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西藏农业经济依托乡镇企业、多种经营等方式,以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业、个体运输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有效增加农牧民群众的收入。资料显示,到2008年,西藏乡镇企业总数达970家,共扶持和培育了13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50余家地市级龙头企业;组建了290余家各类专业合作组织。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次仁平措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西藏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基础上实行“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2005年又确立了“草场共有、承包到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政策,促进了西藏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此外,西藏始终坚持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先后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数十部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快了农牧业的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