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点滴变迁
——记者触摸改革开放30年
资料图片:2008年3月13日,甘肃省临泽县第一小学学生放学回家。新华社记者张锰摄
【关键词】 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
这个故事曾广为传播:2003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出现在湖北代表团,阐述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在与代表们合影的时候,周洪宇借机将《实行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应自农村始》的建议呈交给了总理。
“农村义务教育这个问题的确很重要,你提得很好,很及时。”周洪宇记得当时总理微笑着说,“我会带回去研究处理的。”这个“研究处理”的结果在3年后成了令人兴奋的话题。从2003年开始,连续3年,在全国两会上都有近1/4的人大代表签名要求修订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本身包括“免费”的意思,为何还要在前面加上“免费”二字,许多人感到不解,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个“病句”。殊不知,这个带有重复意思的名词恰恰体现了义务教育在中国的艰难处境。
熟悉中国教育状况的人士都很清楚,在一段时期内,社会主义中国义务教育的相当一部分承担者是农民和企业,而非政府。义务教育在农村筹措的资金估算下来有几千亿元。而企业办学也曾经几乎占到城市教育规模的40%。借的钱总有还的一天。
新中国从未否认它要推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实际上,在它成立的第7个年头,教育部就印发《十二年教育事业规划纲要》,提出“7年内在全国基本上普及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又颁布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但是,这项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无法回避的义务,当时在中国仍然只能停留在字面上,犹如吊在高空的蜜桃,你我怎么也够不着。
此后的近20年,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主导下高歌猛进,国库日益丰裕,但还是很难看到政府有将免费义务教育提上日程的迹象。与政府的低调形成鲜明对应的是,民间的呼声开始汇成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撞击着无数人的心。许多人可能才知道,读书原来不应该花钱。
从2001年开始,人们逐渐熟悉了一个新名词:两免一补。意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但它距离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还有5年。
直到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以郑重承诺的方式回应民意,扛起了政府的责任,宣布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称“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教育部官员声称“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尚没有明确时间表”的17个月后,中央政府出人意料地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至此,义务教育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