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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就“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使用情况答记者问

时间:2010-04-22 10:49   来源:云南日报

  自3月17日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响应省委号召,踊跃捐款捐物。截至4月20日,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认捐总额已达2.93亿元,到账资金2.61亿元。4月14日,省委组织部联合省纪委、省民政厅、水利厅、财政厅、审计厅、扶贫办共同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及时把“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下拨发放到灾区困难群众手中,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把捐献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的意义。

  答: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秋冬春连旱,这次旱灾范围之广、历时之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历史罕见。旱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云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关键时刻做群众抗旱救灾的中流砥柱,组织部要在抗旱救灾的关键时刻考察和锻炼党员干部。

  经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共产党员抗旱先锋队”和“城乡党组织结对抗旱心连心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共产党员抗旱先锋行动”,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抗旱救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打赢抗旱救灾攻坚战。

  问:请简要介绍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的捐献情况和资金到账、管理情况。

  答:“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参与,踊跃捐款捐物。截至4月20日,全省参加“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的党员数已达89万人,占全省党员总数的41.4%,捐款1000元以上的党员人数9.18万人;参加的党组织数已达5697个,认捐总额已达2.93亿元。

  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级“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由同级民政部门统一接收入账,同级财政部门专户管理。据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实际接收到账资金达2.61亿元,到账率为89.1%。

  问:请简要介绍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的拨付使用方式。

  答: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计划分两批拨付,由民政部门根据各州市、县(市、区)受灾程度、受灾人口等情况提出拨付方案,组织部门确认,通过财政部门专项拨付。目前,第一批省级“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43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16个州市和3个财政省直管县。

  “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的使用,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会同本级民政、财政、水利和扶贫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资金使用方案及落实情况由州市相关部门对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水利厅备案。

  问:请简要介绍为什么要由县(市、区)来统筹使用“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

  答:省委决定,这次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统一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安排使用。由县(市、区)统筹使用“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一是便于减少中间环节,尽快把资金发放到受灾地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手中;二是便于整合各种资源,集中调配使用资金;三是便于上级部门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问:请简要介绍怎样统筹使用“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

  答:全省“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水源缺乏、灾情严重地区困难群众的饮水问题。其中,50%用于给受灾地区的特困群众发放关爱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为每户500元;另外50%用于帮助受灾较重的困难群众修建“共产党员爱心水窖”,拟对灾情严重、饮水困难较大的自然村进行重点帮扶,每个自然村建10个水窖,每个水窖补助2000元。

  问:请简要介绍怎样加强对“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

  答: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跟踪督促,切实管好用好“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负责抓好“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的管理拨付和困难群众关爱资金发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拨付“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各级纪检、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资金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对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问:最后,请简要介绍“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下一步的安排。

  答:经省委同意,“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已于4月20日告一段落,各地各部门应将  “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截止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捐赠的抗旱救灾款物,不再纳入“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统计范围,由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捐赠办理。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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