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时间:2011-06-20 13:1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进入新世纪,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在取得许多辉煌成就的同时,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如何更好地发展的问题摆在了党的面前。党在深刻把握当代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实际基础上,在借鉴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汲取国外发展理论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2003年7月28日,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在讲话中首次使用了“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的表述。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完整地提出科学发展观。其后,胡锦涛多次在不同场合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论述。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根本依据和根本要求,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研究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发展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它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等一系列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中国国家博物馆学术研究中心 刘建美)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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