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先锋)为事业奉献生命的每一分钟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陈海宏
新华网郑州6月11日电(记者 李丽静)“陈海宏走了,现在细想想,才知道他是累死的呀!”2009年6月8日,面对数十家新闻媒体记者,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涛深深地自责。
“陈海宏担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以来,郸城县的反贪工作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庞黎明为这名优秀反贪局长的离去感到十分惋惜。
“陈海宏局长帮我们追讨养老金,没吃过我们一顿饭,没抽过我们一支烟。这样的好检察官,我以前想都没想过!”说起陈海宏,郸城县物业发展公司经理刘克贤至今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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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不畏强权;人性执法,铁骨柔情。随着领导、同事、亲友、群众的讲述,一位对检察事业满腔忠诚和无限热爱的新一代检察官形象巍然矗立在记者面前。
“我的身体是攒给工作的,不能给工作留下任何遗憾”
陈海宏1967年1月出生于郸城县,1985年12月以优异成绩考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起诉科副科长、法纪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2月23日,他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办公桌前。3月10日不幸病逝,年仅42岁。
初入检察院,他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先后获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殉职前还在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他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时,总结出“检察指导侦查”的办案新机制,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省了办案成本,使案件批捕率由85%提高到96.5%,捕后有罪判决率达到100%。这一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担任反贪局长后,陈海宏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目标,在办案中锤炼队伍,把他所带的团队锻造成了一支敢打恶仗、勇于攻坚的反贪尖兵。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张伟向记者讲述了陈海宏工作的最后一段时光:
“春节前后,反贪局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10件11人,其中大要案8案9人,涉案金额1318.2万元。多案同时启动,陈海宏既要协调指挥,又要亲临一线办案。大年腊月二十九,他还奔波在追逃一线。正月初六,就又提前上班了。”
“ 2月14日深夜,他听说一起挪用公款案的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武汉,立即带领我们出发。到武汉后,韩某已逃往郑州,我们又赶到郑州。在郑州蹲守的5天里,陈海宏天天都在车上,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眼睛都熬红了。我劝他休息,他却说‘好不容易找到线索,千万不能丢了。我哪能睡着?而且家里还有三四个案件等着我回去,你就是用绳子把我捆在床上,我也睡不着!’那时春节刚过,气温降到零下两至三度,飘着雪花。为抗寒,陈海宏每天让我们给他买麻辣烫吃,没吃过一顿正经饭。”
“20日,我们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这时,他带的高血压药早已吃完,也没顾上买。21日、22日是双休日。陈海宏连续两天带领我们到看守所突审,忙到深夜。”
“ 23日7点半,陈海宏按照20多年的习惯,第一个来到单位,拖地、擦桌椅、烧开水。8点34分,我们正研究案件时,他突然喊了声‘我头疼’,就昏倒在办公桌前。”
陈海宏为工作不惜透支生命。2000年‘百日查案会战’,时任法纪科长的他患了胸膜炎,却没时间治疗。等到去医院时已经形成胸腔积水,医生从他的胸腔里抽出近500毫升的积液。2002年,在一次抓捕行动中,他突然晕倒,鼻子流血不止,医生诊断为肾上腺瘤引起的高血压,建议立即做手术。他却说‘等这个案件办结再说吧。’案子一个一个办结了,可他的肾上腺瘤却没有拿掉,以致高血压引发脑干出血,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同事们清理遗物时,发现他笔记本上写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的本钱是攒给工作的,不能给工作留下任何遗憾。”
这就是他对生命价值的诠释!
用最纯朴的真情诠释最公正的法理
陈海宏生在郸城,长在郸城,工作在郸城。这个城市里有他的亲情友情,但每当情与法交锋时,他始终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
2006年,陈海宏的同学展唯贤挪用公款炒股后出逃。同学的母亲是陈海宏的启蒙老师,师生感情如同母子情一样深。看着满头白发的老师提着礼品登门,陈海宏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他一边拿毛巾给老师擦泪一边说:“老师呀,我就是叫你一声‘妈’也表达不了您对我的培育之恩呀。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就算我不去抓他,最终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主动还上这笔钱,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比较好的结局呀!”后来,老人东拼西凑替儿子退款,还动员孩子自首。当这名同学回到郸城时,陈海宏到高速路口去接他,让他在饭店吃了一顿可口的饭菜,又买来棉被和日用品亲自把他送到看守所。从他服刑那天起,陈海宏从买米买面到陪老人聊天,默默地尽着一个儿子的义务。同学刑满释放后,被陈海宏的行为所感动。最初对他不理解的其他同学,也慢慢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人都有尊严,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也需要尊重和关怀。”在人生最后一次抓捕行动中,陈海宏本可以破门而入,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犯罪嫌疑人韩某是个孩子的母亲。他敲门进入,看到韩某的孩子正在做作业,就轻声说:“我们和你妈妈谈点儿事,你做作业吧!”出门后,他才向韩某宣读了逮捕决定,为其戴上手铐。
无私无畏 追求卓越 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
“不管腐败分子权力多大,关系多深,只要办案公正,就用不着害怕。”陈海宏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7年5月,陈海宏查办郸城县残联原理事长潘民善涉嫌贪污案时发现,全县普遍存在“吃空饷”问题,遂写出几十页的专题报告,主动请缨清理虚列编制。这时,说情的、送礼的、威胁的纷至沓来,陈海宏挡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仅用60天时间就摸清了全县财政人员编制的底数,立案查处6件7人,每年为县财政节省开支1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7月,他带队依法查处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原扶沟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新平受贿73.1万元和194.9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案,王新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此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2007年12月,他依法查处了原周口啤酒厂厂长张作兴等3人贪污45万元养老保险金一案,张某等3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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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担任反贪局长以来,陈海宏先后带领干警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67件72人,大要案占69%,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2006年,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追逃工作先进单位”。
自1993年实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以来,他连续15年被评为优秀,先后两次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检察干警”,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5月12日,河南省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