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赖斯、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与日本外相町村孝信,以及防卫厅长官大野宫统在华盛顿举行美日安全磋商委员会。会后美日发表共同声明,以下是声明全文:
1、2005年2月19日,美国国务卿赖斯、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与日本外相町村孝信、防卫厅长官大野宫统在华盛顿举行美日安全磋商委员会会议。双方就美日安全同盟及两国关系中的其它问题交换了看法,表示将共同应对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挑战。
2、美日双方均认为,两国在政治、经济及安全等领域有着卓有成效的合作。美日两国将继续加强现有的双边合作,双方认为,在确保美日两国安全与繁荣、加强地区及全球和平稳定方面,以美日安全为核心的美日同盟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
3、美日双方强调了两国在向阿富汗、伊拉克及中东提供国际援助时充当领导角色的重要性---这些努力正在产生效果。在向印度洋地震及海啸受灾人员提供国际救援方面,美日双方对两国与其它国家的成功合作表示赞赏。
4、美日双方认为,美国与日本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是防止武器扩散的关键,特别是在执行《防扩散安全倡议》时更是如此。双方对美国、日本及其它国家成功举行多国防扩散演习表示欢迎。
5、美日双方对建立导弹防御系统(BMD)充满信心,认为该系统将加强两国防御弹道导弹的能力,阻止其它国家继续发展弹道导弹。双方在导弹防御合作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日本决定引进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最近发表有关“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声明等。双方重申,美日将在政策方针及整个运作上更紧密的合作,继续加强两国在导弹防御系统研究领域的合作。
6、美日双方还讨论了新的安全环境以及新出现的威胁,如国际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运载工具的扩散等。双方认为,由于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日益加深,这些威胁会对影响到世界所有国家的安全,包括美国及日本。
7、美日双方均认为,以上威胁也出现在亚太地区,这些挑战将给该地区局势带来不确定性及不可预测性。另外,亚太地区的军事现代化也值得进一步关注。
8、美日双方强烈要求朝鲜迅速的、无条件的重返六方会谈,以一种透明的方式停止其所有核项目。
9、美日双方认为,两国政府要紧密合作,通过各自的努力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执行两国的安全规划。双方均认为,为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两国应就相关政策定期进行磋商,并根据变化中的安全环境对战略目标进行调整。
10、亚太地区,共同的战略目标包括:
确保日本的安全,加强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保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支持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
寻求和平解决朝鲜相关问题,包括朝鲜核问题、弹道导弹问题、非法活动、人道主义问题等;
发展与中国的合作关系,欢迎该国在地区及全球事务中扮演负责任及建设性的作用;
鼓励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鼓励中国提高军事透明度;
鼓励俄罗斯在亚太地区采取建设性的接触政策;
解决北方领土问题,促进日俄关系全面正常化;
促进南亚地区保持和平、稳定及活力;
欢迎各种形式的地区合作,同时强调建立公开、透明地区机制的重要性;
反对有害地区稳定的武器及相关军事技术的销售与转让。
确保海洋运输的安全。
11、全球共同战略目标包括:
在国际社会推行基本的价值观念,如人权、民主及法律;
为加强全球范围的和平、稳定及繁荣,进一步巩固美日两国在国际和平及发展援助中的伙伴关系;
通过完善《核不扩散条约》,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它组织的效能,进一步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
阻止并根除恐怖主义;
促成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提高该机构的效能;
维持并加强全球能源供应的稳定;
加强美日安全及防务合作。
12、美日两国对双方为制定安全及防务政策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支持与赞赏。日本新“防卫指针”强调,日本有能力应对新出现的威胁及突发事件,提升国际安全环境,同时强调了美日同盟的重要意义。
在不确定的安全环境中,美国正在加强其全球防御能力,并将之作为国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确认重申,美日两国拥有共同的战略目标,可以确保双方在安全及防务领域进行有效的合作。
13、在此情况下,为更有效的应对各种威胁,美日双方均认为,应继续对日本自卫队及美国军队的角色、任务及能力进行审查。这种审查将包括军队所取得的成就与进步,如日本为应付突发事件所制定新防卫指针及相关法律、双方后勤支援及导弹防御系统合作等。双方还强调了美日两国军队加强协同作战的重要性。
14、美日双方认为,这种审查应该有利于驻日美军与日本方面的磋商。鉴于美日同盟是日本安全的基石、地区稳定的舵锚,为强化这种同盟关系,两国均决定用各种方式加强双边磋商。双方重申维持驻日美军的规模与作战能力,减少给当地社会带来的负担,包括冲绳美军基地。美日两国部长将要求相关人员迅速报告磋商的结果。
15、双方强调了驻日美军与当地居民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双方还强调要执行“驻军地位协议”(SOFA)以及“关于冲绳的特别行动委员会”(SACO)所达成的共识。该共识对维持美国在日本驻军具有重要意义。
16、美日双方注意到,目前的“特别措施法案”(SMA)将于2006年3月到期,两国决定就未来的具体安排进行磋商。“特别措施法案”对于维持美国在日本驻军具有重要意义。(固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