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良好风尚推动道德建设

时间:2009-06-16 18:16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答:2007年9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首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隆重表彰了53位全国道德模范和254位提名奖获得者,胡锦涛总书记亲切会见道德模范并发表重要讲话,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央文明委决定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这对于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深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认同,对于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凝聚全体人民的力量,同心同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这次评选表彰在奖项设立方面是怎样考虑的?

  答: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10余名,共表彰约50名。同时,设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经评选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问: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采用什么方式?分哪些步骤进行?

  答:全国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二是群众推荐。三是组织审核。四是社会公示。五是推荐上报。六是全国公示投票。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6月中旬至7月中旬,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中央主要报纸和重点新闻网站上刊登,中央电视台集中展播候选人事迹,面向全国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票。

  经评选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并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进行表彰。

编辑: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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