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历来有推崇道德楷模的传统,“见贤思齐”是古之明训,我们表彰的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实际上也是道德模范,是针对当时最需要突出表彰的道德行为的模范。现在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在社会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需要我们作出新的努力来及时应对。
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社会交往范围急剧地扩大和复杂化,在这些交往中自身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实际上都是新的,甚至是陌生的。在许多情况下,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往往显得模糊不清,或者至少暂时还不能形成人们的共识,不可避免要出现道德失范。
广大社会成员在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初步满足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多样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人们感到面前仿佛存在无限的可能,同时又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新的社会生活领域不健全的行为规则,使人有可能作出各种不正确的解读。多元意识形态的撞击和交流又容易使人目迷五色。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社会成员在一部分问题上荣辱观的颠倒也是很容易发生的。
社会道德评价平台的缺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人的道德受人的内心约束。社会对人的内心的影响通过社会舆论。光荣和耻辱,离开了舆论都无从表现。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变迁,许多长期自然形成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道德评价平台,例如城市的四合院、农村的井台和小河边洗衣处、集镇的小茶馆逐渐消失,有效的替代物又尚未形成。解决这个问题,也应当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道德评价的传递渠道不够畅通。许多人做了好事,社会群体是肯定的,但是本人并不知道,也就没有受到鼓励。一些不道德的行为,为众人所鄙视,本人也不知道,还在那里自以为得意。现代社会使传媒的迅速广泛覆盖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但是对于不读书、不看报、不听广播、不看电视的人,这种覆盖等于零。受众还可以自由挑选频道、版面和内容。没有被选中的信息,对于这个受众也等于零。改进传媒的工作,加强它的思想性和感染力,是一个重要方面。
评选道德模范,应该是推进社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突破。这次评选涉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方面,都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通过群众推荐、评选、比较、投票,也有利于在这些领域中正确的荣辱观的形成。更重要的是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为社会建立和强化了一个新的道德评价平台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传递渠道。由于这些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的生动感人以及他们的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广度,相信会更有效地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更深入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