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当人大代表不怕得罪人 不用代表身份牟利

时间:2013-02-28 15:17   来源:中国网

  2013全国“两会”特稿“代表的分量”之一

  编者的话:他们是敢言者,更是行动者。他们有感性的关怀,更有理性的思索。他们为推进中国的点滴进步,凭良心撰写每一份议案建议。他们深知光环下的责任,更体味“代表”二字的分量,所以他们坚持脚踏实地地说出每一句话。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临近,本网推出系列特稿——《代表的分量》,为您讲述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

  陈舒,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陈舒从前是一位律师,自从当选人大代表,她就放弃了律师工作,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担任一个秘书长。她说:“我要防止卷入利益冲突,这样你说话才有公信力”。

  陈舒还是一个特别敢说话的人大代表。她说:“我要讲真话,才能对得起这个人大的平台”。

  为了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议案,陈舒每年要花两三个月的时间做调研,而她的建议八成以上都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

  “人大代表应该对纳税人负责,谨慎做好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陈舒光在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出了30个议案和建议。而且陈舒之前提过的建议,有的会写六千多字,再附带一个一万多字的说明。每一次,她都要经过非常充分调研,再起草议案或建议。

  对此,陈舒觉得理所当然:“当然要这样做,人大代表不能浪费资源,因为议案或建议一旦发出,政府相关部门的后续工作也会随之启动。政府行动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作为人大代表应该对纳税人负责,谨慎做好调查研究,不能大而无当、乱拍脑袋啊!”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陈舒的建议八成以上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她建议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允许农民工入会,后来全总修改了章程,接纳农民工入会;她批垄断大超市乱收“入店费”,仅一个月国家工商总局便答复“非常赞同”,并着手调查;她对《国家赔偿法》、《出入境管理法》提出建议,于是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请去参与审议、讨论法律的制定或完善。

  面对建议的高采纳率,陈舒表示自己在提建议时并没有预期到这个结果,她认为:“我们做代表,不能太功利,总想着提了一个建议,就一定要有结果,没结果的话好像就不成功。这个国家很大,很多政策的修改,要通盘、综合考虑。”

  “当人大代表,不要怕得罪人”

  陈舒说:“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要时刻怀揣对人民信任的感恩与热爱,把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利的意见提出来,这样被民众和被权力机构接纳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这样以来才能切实推动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不要害怕得罪人。”

  她以自己刚刚履职时的建议举例:“十届一次会议的时候,我就提出修改《工会法》的建议,让农民工进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这一问题提出来以后,当时城市的一些人是反对的。”

  调研的时候,陈舒听到有人说,“他们(农民工)工资低,竞争力高,把我们原有职工的饭碗打掉了,我们还要保护原有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陈舒认为:“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他们和企业原有的员工做着一样的工作,甚至更多。他们应当有权参加工会,享受同等权利,工会也应有义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陈舒提出建议半年之后,同年9月全总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工会章程,把吸收农民工写进了全总的章程。从这之后,工会将仲裁中的调解环节纳入工作流程,方便了农民工的维权诉求,据悉,目前北京市总工会还配备了专业律师团队帮助农民工维权。

  除了敢讲真话,陈舒认为一个好代表还应该“要爱国和有参政议政能力”。此外,她强调:“搞法律的人,我觉得要有理性的观点,对一个事情可以提出批评、要求修改,但一定要提出有见地的建设性意见,这个非常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做到这点才是一个真正的好代表。”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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