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9日北京消息 政协委员李书福认为,治理大气污染,是转型期的中国必须要长期面对的全局性问题,有必要在全国层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在大气治污中的责任。只有有了明确的法律,大气污染整治才能更有章可循,才能真正促进我国整治大气污染目标的实现。对此,提出尽快推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案。他表示,我国现虽有《环境保护法》,但迄今已有23年,2000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己有13年了。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中国大气质量的保护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再次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将相应法条规则细化、刚化,严格明晰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出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其成为各种经济活动准入的“防火墙”。 (春阳 李慧 贾永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