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曲家徐沛东透露,他今年的提案是“我国著作版权法应针对兴起的数字音乐进行修改”。他表示,目前我国数字音乐的产值已经很高,但原创作者所获的回报却无明显提高。如何做好合理分配,已经成为事关整个产业发展的问题。
词曲作者收益少
谈到提出该提案的原因,徐沛东说,现在我们国家数字音乐的产值已经达到了300亿元,但是原创的作者能够拿到的钱其实寥寥无几。“现在很多词曲作家都不愿意去创作,因为创作了可能出口找不到,可能利益没法回收,如果歌曲火了,他也根本拿不到什么。”他在两会上呼吁,国家应该就相关方面的立法进行修正,尤其是对版权法和著作权法尽快修正,以便让更多原创作者得到实惠,才能促进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大发展不是大挣钱
徐沛东表示,国家现在提出文化大繁荣和大发展,这为文化工作者创造了非常良好的机遇。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关键点在于关注创作,关注创新,目前数字化音乐发展态势良好,但最终利益的获取者不是创作者,而是运营商,是垄断企业,创作者的利益反而得不到保障。在这种环境下,如果没有相关法律保障,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文化发展的未来就会令人担忧。
“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不是‘文化大挣钱’,指望文化挣大钱的观念与建设文化强国的政策和精神不符。”他说,我们现在更应该尊重原创、尊重发明、尊重科技,保护原创音乐的知识产权任重道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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