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去年已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又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这些规范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固然对促进我国废弃家电回收步入环保征程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但还显不足。”董明珠认为。
董明珠认为,虽然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行业起步较晚,相关主管部门对具体处理方式、标准等要求一直未明确,导致行业处理技术和设备花样百出、良莠不齐。“此外,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涉及10余家政府管理部门,而这些管理部门的政策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
“刚实施的《条例》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废弃者和回收处理者的职责划分不明晰;未提及针对培养国民环保意识的具体措施;对生产企业参与处理的鼓励政策不明确;监督管理措施没有细化,惩罚力度也远远不够。”对此,董明珠建议,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整个过程,防止出现“九龙治水”的无序局面。
董明珠建议,政府针对回收系统出台强制性政策,加强政府、消费者、回收商/生产商和回收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四方面的责任,大力实施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工作,通过回馈方式鼓励全民参与,以此来建立和完善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