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人大代表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时间:2011-03-11 13:05   来源:《解放军报》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今天上午,随着吴邦国委员长在人民大会堂的郑重宣告,全场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目睹这一历史场面,广州军区原政委杨德清代表感慨万千:“这是一个彪炳史册的重大历史事件,它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启了法治中国的崭新篇章。”

  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有了根本保障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从新中国制定《共同纲领》和第一部宪法,到“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走过了艰难探索的历程。总政治部原副主任唐天标代表说:“这个历程推动着当代中国的伟大变迁,作为历史见证人,我的心情无比激动。”

  走进位于北京正义路的中国法院博物馆,在展馆的墙上挂着一幅拍摄于上世纪50年代初的照片:梳着两个小辫的农村妇女江美珍面带摆脱封建婚姻束缚、重获婚姻自由的喜悦,向围拢在院子里的男女老少宣传着新中国的婚姻法。这是沈阳军区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兼电视艺术中心主任黄晓娟代表对记者描述的一个场景。从事军队文艺创作工作多年的她用女性特有的细腻视角,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定义:“法律是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根本保障。”

  30多年前,第一部中外合资企业法诞生了,有关部门根据这部法律批准成立了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这标志着曾经封闭的国门打开了,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这是一条强国富民之路!”沈阳军区装备部部长王升山代表对此感慨万千。

  “随后又有一批带有改革开放印记的法律相继出台并完善,如: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总后勤部原政委张文台代表说,中国立法者以勇往直前的勇气和魄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艰辛的立法探索。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人民调解法。”曾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的总政治部原主任助理姜吉初代表特别提到这部法律,他说:“人民调解是中国独创的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形式,人们常用‘东方之花’来形容这部法律的重要性。”从此,这项具有中国特色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艰辛探索,终结硕果。杨德清代表说:“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一部部起支撑作用的重要法律应运而生,为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夯实了法制基础。”

  确保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中国的社会主义江山是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一代代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历经艰难闯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实践的总结,又是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色并使之前进的根基。”第二炮兵原政委彭小枫代表深情地说。

  军队人大代表中有一些人是曾经当选过多届人大代表的“老代表”,他们用亲身经历向年轻代表讲述自己的真切体会。济南军区原副政委陈章元代表对济南军区某团指导员宋善玉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陈章元代表进一步强调,“这八个‘确立’涉及国家根本制度,价值取向明确,丝毫不能动摇,否则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去,甚至把我们和谐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丢失。”

  谈及今天听报告的感受,宋善玉代表说,今天报告中有一段话振聋发聩——“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他说,这五个“不搞”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也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在这样的根本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的根本思想,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

  代表们认为,“十一五”过去了,我们正在进入“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把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纳入了法制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迈步走上高高的人民大会堂,军队人大代表重任在肩。总装备部政委迟万春代表告诉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固然令人振奋和欣喜,但立法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坚持依法治军,建设强大的国防和人民军队,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是的,我们已经站上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但我们必须不懈努力,为了那个更加宏伟的目标,在这个春天里扬帆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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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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