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梯度消费逐渐改善住房条件,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普遍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公共租赁住房还远远滞后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但截至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省市公租房建设进展仍比较缓慢,有待于进一步推进。公租房发展进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地方政府动力不足,优惠政策需要贯彻落实。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于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而对发展公共租赁房缺乏积极性。不少地方公租房规划不够严谨,对于已经出台的公租房优惠政策还大多处于解读阶段,应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并贯彻执行,把支持公共租赁房发展的口号落到实处。
2、基础性工作滞后。一些地方没有设立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租赁经营管理的运营机构和投资融资机构。地方个人信用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及住房档案未能普遍建立、应用,基础信息缺失。
3、投资主体缺位,地方财政压力大,资金匮乏。对于公共租赁房建设,我国当前主要还处于政府包办、单打独斗的阶段,社会参与程度较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远未被充分调动起来,社会融资困难。而作为公共租赁房投资主体的地方财政面临着重重压力,政策支持有限,房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