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0人,出席164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4日上午闭幕,会期9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李建国、王万宾、石秀诗、李肇星、赵胜轩、尤权为大会副秘书长。李肇星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表决,决定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9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