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是应当“禁止”,还是应当“解禁”,都会引发争论,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社会性难题。正在此间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认为,简单地采取“禁改放”或“放改禁”都是不可取的,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必须要有新思路。
李健代表说,重新回到“禁放”显然是不可取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大中城市曾经实行禁放,老百姓意见很大。不少人认为,老百姓过年就是要图个喜庆,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允许燃放,没有烟花爆竹助兴,过年的味就没有了。由于反对“禁放”的声音与年俱增,后来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又不得不相继“解禁”或“禁改限”。
但是,“解禁”也有问题。李健代表指出,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增加了节日欢庆气氛,但随之而来,消防事故、人身伤亡、环境污染等也频频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导致严重噪音和空气污染。
“禁改放”和“放改禁”都不可取。李健代表认为,除了像北京市那样进一步细化“限放”措施外,在一些条件许可的城市,可借鉴香港和广州的做法,由政府埋单统一组织在若干地段燃放烟花,让市民免费观看。
据悉,香港每年大年初二都在维多利亚海港为市民燃放烟花,已成惯例;广州市政府今年除夕之夜也举办了春节焰火晚会,为市民奉献了一道难忘的节日盛宴。
李健代表向记者解释这样做的好处:第一,由政府统一采购合格烟花产品,统一组织专业公司燃放,可以大大提高安全系数,降低火灾隐患和人员伤亡,并且可减少噪声、烟尘的扰民。第二,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用集约燃放替代一家一户的分散燃放,相当于用社会化大生产代替个体劳动,可以有效降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成本。
“如果算大账,政府出这个钱其实是划得来的。”李健说,每年可节省大量因防止和应对燃放烟花爆竹事故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容易实现有效监管,既保证了节日气氛,又避免了乐极生悲,还能够给人民群众带去欢乐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