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既讲反腐败成绩,更讲严峻形势,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不久前,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时,用了“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四严”,并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可见,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严格监督至关重要。
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腐败。纵观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与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够甚至缺席有关。一些官员贪污腐化的背后,是对国家利益的大肆侵吞,对群众权利的恣意剥夺。而在腐败问题频发的地方,内部监督往往形同虚设,外部监督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以致腐败分子大行其道。
权力的疯狂,既由于监督的无力,也因为权利的孱弱。这也启示我们,加强对腐败的监督,不仅要重视体制内的监督,更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让人民群众用自己的权利来监督公权力。
如果说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与纪检监督是通过“权力监督权力”的话,那么,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动员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指向的就是“以权利监督权力”。换言之,在强化自上而下、左右制约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完整的监督链条,也才能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才能避免“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的现实痼疾。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监督也是最无私无畏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显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80%来自群众举报。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性,以及更加重视并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必要性。
这些年来,不管是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还是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严格监督”;不管是各种举报渠道的开通,还是强调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都显示了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中,群众举报、群众监督的分量在加重。但真正要把群众举报落在实处,还需要观念的革新和措施的配套。比如,如何保证群众检举举报有着落,如何将这些举报转化为体制内的行动,如何有效保护举报人,使之免遭打击报复,如何对举报不吹毛求疵,而保持一种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总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对于反腐倡廉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今天看来,这句话依然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