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党的建设步伐坚实、成效显著。
一年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在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中,稳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年间,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改革创新,收获的硕果沉甸甸。
窥斑见豹。干部问责、财产申报、网络反腐……十大“热词”,见证着党的建设扎实推进的脉动。
2010,新起点,新征程,新期待!
干部考核
缘起
今年10月,中办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同时,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与《意见》一起,形成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核心内容
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相互印证;加强平时考核,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跟踪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年度考核,发挥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完善换届(任期)考察,在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强化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等。
地方实践
重庆市通过建立实绩分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维一体”的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有效解决以前“年考”中存在的“官评官”、考核指标抽象、凭关系靠感觉打分,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干部越来越不敢负责任等问题,在干部中树立了注重实绩、崇尚实干、面向基层、关注民生的良好导向。
“天花板”
缘起
目前一些地方形成了这样一种用人政策,在干部的提拔晋升上简单地以年龄划线,有的地方规定:过40岁不能提拔为科级干部,50岁不能提拔为处级干部,55岁不能提拔为司局级干部,科处级干部50岁都要退居二线等。人们把这种现象形象地比作“天花板”。今年12月17日、22日,本报《党建周刊》对此现象进行了关注。
高层态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既激励年轻干部奋发进取,又充分调动和发挥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应尽快纠正对乡镇干部、县级干部用45岁、50岁的年龄杠杠一刀切下来的做法。同时,要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力度。
地方实践
近来,一些地方如广东、湖南、湖北为稳定县级主要领导干部队伍,相继实行“低职高配”,出现了不少“副厅级”的“县官”。如今年湖南就有19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县委书记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其中16人继续兼任县委书记。一些县委书记级别升格,既符合“省直管县”改革的趋势,也可以鼓励这些“县官”安心一方,更好地推动县域发展。另外,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处级的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干部问责
缘起
今年6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典型案例
今年6月,湖北石首市因“6·17”群体事件处置不力,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7月25日,石首市宣布免去钟鸣该市市委书记的职务;11月21日,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发生矿难,导致上百人死亡。当日,新兴煤矿矿长、副矿长以及总工程师等责任人被撤销职务。次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介入事故调查,调查重点是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
治理“裸官”
缘起
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这种公职人员被群众形象地称为“裸官”。
中央文件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地方实践
今年11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凡考察对象在现任工作单位时间不满3年的,还应到以前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应申报住房、投资等财产状况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出国(境)定居等个人有关事项;有意隐瞒报告事项的,将取消其拟任用资格。
财产申报
缘起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高层态度
今年全国两会前,温家宝总理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强调,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马文)也先后表示,中纪委正在制定官员财产申报的有关条例或规定。一些地方的制度“破冰”之举,显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先由地方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其做法和经验对推动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地方实践
今年以来,全国有多个地方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新区、湖南浏阳市、湘乡市等。2009年伊始,新疆阿勒泰地区所有县处级干部的首次财产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布了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申报情况;一个月后,浙江慈溪市推行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制度,该市副局级和局级官员的家庭财产、亲属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内容包括官员工资收入,房产及私家车情况,配偶工作情况、子女上学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