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名称:关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潘贵玉(民进)
提案背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只有西藏地区属于正常,出生性别比在110(即当年出生婴儿中,男女比例为110∶100)以上的,有27个省(区、市),占全国总人口的92.82%。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0—9岁10个年龄组中,男孩比女孩多1277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将导致男性择偶拥挤,并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提案摘要:
一是在《刑法》中增加相关条款,用法律手段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简称“两非”)行为,保障女婴生存权。同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立有效的协调和问责制。
二是取消现行生育政策规定的一、二孩生育间隔。在一些农村,第一胎生育女孩的家庭,按规定4年后可以再要一个孩子。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提前怀孕,然后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若是男孩则设法保留,若是女孩则以间隔不够4年为由,申请终止妊娠。由于真伪不易甄别,计划生育部门只能按“计划外”处理,批准引产手术,这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在农村设立“生养女孩奖”。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观念根深蒂固,加上农业劳动对体力的实际需求,农民生育意识对于男性的偏好明显高于城市。借鉴印度等国经验,有必要在我国农村设立“生养女孩奖”。从预测得奖人群来看,目前国家财政情况完全可以承受。
四是对全国影响大的省份做好督查指导工作。目前,出生性别比水平较高、人口数量较大、对全国总体形势影响显著的省份有11个。建议以国务院名义组织督查组,赴这些省区督查指导工作。
提案人简介:潘贵玉,全国政协民进界别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