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于15日的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这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中央对地方除了要求抓紧进行相应改革之外,也专门指出“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设时间限制”。据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专家解读认为,这表明中央不要求地方的机构改革和国务院同步进行。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表示,“两会”前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实际上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留出了比较充裕的时间。
报道介绍,此前的数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先调整中央部委,再调整地方对应的机构,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认为,此次改革仍将延续这一步骤。他解释说,中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地方政府处于中央统一领导下,因此,只有国务院部门调整方案落实之后,地方政府才能相应设置对口机构。
专家介绍,1998年、2003年的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央都在方案通过的第二年年初出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彭真怀表示,即便如此,各地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对部门整合的探索,仍然是中央所重视的经验。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唐铁汉“两会”期间透露,有两个省份将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同步进行试点。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全国有不少省市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一定探索,尝试将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如西藏从自治区到县级政府,都把劳动、人事和社保部门合在一起。四川省成都市则从2005年起开始了一系列的机构撤并,包括撤销农牧局、农机局成立农业委员会,撤销市交通局、市政公用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建水务局,对全市城乡水资源实施统一调度和管理。此外,有些地方成立文体局,把文化、体育等合在一起;有些地方林业不发达,就不单设林业主管部门,而把职能整合到相近部门,等等。
在彭真怀看来,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大部制首先属于中央层面的任务。“树干不动,树枝白摇。中央部门调整好了职能,对全国各级机构改革起到示范作用,改革必然会自上而下推行,”他说。
他表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应着眼于精简机构、提高效能,路径包括:一是减少行政层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二是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理顺垂直机构与所在地方的权责关系。
对于后者,任进认为,应通过法制来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他指出,国务院有的部门,在地方设置了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它们与主管部门是垂直管理关系,而根据《地方组织法》,地方政府与它们之间是工作协助关系和法律、政策执行的监督关系,这些都需要依法规范。(杨琳 董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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