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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旭:我国应该制定土壤污染防防治法

  时间:2008-03-02 13:14    来源:人民政协网     
 
 

 

  环境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公众对于野生动物、水、大气、电磁辐射以及气候变化的关注度逐年增高,然而在环境保护领域,有没有被遗忘的角落呢?2月28日,在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和和讯网联合展开的调查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英旭教授说,“有,那就是土壤。”


  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这些污染物的积存不仅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还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由于土壤污染的加剧,中国民众在未来可能会面临着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这种情况如不得到足够的重视,任其发展下去,未来中国无论在经济发展还是在公众健康领域可能要为此付出本不应付出的代价。

  土壤污染问题如此重要,然而却成为了环保运动中被遗忘的角落,这正是陈英旭委员忧心忡忡的一个原因,“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然而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却没有相应的法律。”

  “目前环境保护上的差距是我国和发达国家最大的差距,不能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陈英旭委员认为,土壤保护法的制定势在必行,一旦制定出来,而且必须交由环保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管。

  目前环境治理成效已经逐渐纳入了地方政府领导业绩考核的范畴之中,然而在这其中却响起了一些不和谐之音。陈英旭委员对于目前各地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片面贪大,不顾当地实际污水处理需求,纷纷以上大项目为荣的做法深感忧虑。

  污水厂过大,意味着污水管线过长,同时在排放口附近的污染带也会很长。河前者加大了污水厂的运行成本,导致污水厂运行不理想,开工率不高;后者意味着河流自身净化所需要的时间加长。陈英旭委员认为,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上,应该以企业效益和污染治理效果科学地布局,对污水厂的合理规模也应进行科学的论证,“应该更加重视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而不应以污水厂的规模考核地方领导的政绩。”

 

 
编辑:贺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