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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两会传出很多关于农民工的好消息: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加快建设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而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决定草案更是首次提出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这标志着我国将首次在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从十届人大、政协十届第一次会议以来,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就牵动了多位代表委员的心。
“绝对不应该用户口卡住外来常住人口的脖子,影响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大代表、原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对此深有感触。2003年3月10日,他联名其他代表向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议尽快修改〈选举法〉,确保外来劳务工人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议案》。张余庆代表生活在拥有300多万“非户籍常住人口”的深圳。但这一议案不仅得到了来自深圳市的所有7名全国人大代表的附议,还得到了众多广东代表的赞同。当时,广东外来流动人员已经突破1000万人,相当于广东总人口的1/6。
外来务工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不到实质保障与制度有关。我国实行选民登记制度,选举机构对依法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以取得选举投票资格。1986年选举法进行修改时,简化了选民登记手续,采取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做法。我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后的第一次选举活动中进行选民登记,以后只要没有发生选区变动或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无需重新进行选民登记。但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恰恰都是在年满18岁以后开始迁徙,离开自己的选区,或者外出经商,或者外出打工。
实际上,几年来,不断有农民工当选为地方人大代表:来自河南驻马店的农民工当选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大代表;重庆市忠县农民工向世洪当选为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四届人大代表……而不久以后,农民工将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新成员。
在2003年,来自山东泰安的王元成代表更为关心的农民与生存有关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王元成从第一次参加两会起就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但王元成对此心知肚明:“媒体不是关注我,而是关注农民工。”
第一次到北京参加两会,他就遭遇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关他的报道见报后,一位进城务工青年打来电话向他求救:他的工友钱亮探亲后返家,因为包里携带了一把水果刀而被收容了。在“解救”钱亮的过程中,王元成了解到更多有关农民工在城市里遭遇的不平等待遇:无端被警察盘查,辛苦劳作一年拿不到工钱……。于是,王元成代表联合其他代表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立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后每年两会,王元成代表都会提出诸如公平就业法、公平教育法等与农民工有关的议案和建议。让他欣喜的是,每一年都能切实感受到农民工的境况在发生变化:收容制度被废除,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讨薪,2005年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的文件,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涉及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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