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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方向已定 机构改革循序渐进

  时间:2008-03-12 08:27    来源:中国网     
 
 

备受关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昨日揭晓,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定夺。

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有望减少,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设立高层级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等。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大工业体制,统筹和加强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实现工业与信息化的融合。组建交通运输部,统筹各类交通建设管理,其重要性已在去冬的南方雪灾中得到验证。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打破人力资源的“官民壁垒”,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顾名思义,显示了管理层调控楼市、保证“居者有其屋”以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思维。组建环境保护部、将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归卫生部管理,更是对严峻现实的积极应对。

无疑,“大部制”方案的改革布局,意在契合国计民生的主题。

与此前的社会期待相比,最终揭晓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既有重合,也有相差之处。事实上,各方的目标基本一致,只是在形势分析和改革步伐等方面,认识与判断有所不同。对此,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做机构改革说明时,坦陈“不毕其功于一役”,并指出“大部制”改革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较大步伐;二是循序渐进,适当过渡;三是在集中改革后根据情况的变化再适时调整。这三种情况的不同安排,构成“三步走”的路线图,也为“大部制”改革继续向前迈进,埋下伏笔。

此次方案中新组建的5个部,当然属于第一种情况。而“能源部”、铁道部未能纳入“大交通运输部”以及“大文化”、“大农业”、“大金融”等改革设想,则应属于第二种“过渡”情况。

在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家能源局的基础上,未来组建国家能源部,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权威的能源管理机构,同时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可能是大势所趋。同时,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所言,未来铁道部在实现政企分开后,也有望并入交通运输部。而“大文化”、“大农业”、“大金融”等改革设想,也应适时而动。随着“大部制”的深入和磨合,对其再做必要的适应性调整,则是改革第三步。

在整个“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自身改革,无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和典型示范意义。从发改委的工作布局来看,它的职能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几乎所有方面都与其他部门重叠或冲突。根据有关规定,发改委的职责和权限是“宏观管理”,从“拉面限价”等一系列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人们看到的却是“无所不及”。因此,通过“多动手术”,进一步转变国家发改委的职能,使其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不再纠缠于项目审批权、资金调配权,这不仅是其设立的本义、成功运作的关键,更是确保其他“大部”步入正轨的重要保障。

当然,“大部制”改革也要警惕潜在的风险。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监管甚至局部失范的矛盾在某个时期可能有所凸显,对此,有人往往习惯于呼吁强化专管。此时,人们应当高度警惕“归口管理的反弹”。反思某些部门被反复裁并、恢复再裁并的经历,就不难发现:困扰我们已久、作为当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象的“部门林立”,当初就在那样一种“归口管理”的思维之下,被“强化专管”的声音呼吁出生、一步步塑造成形、进而不断做强做大的:由于事事都寄希望于政府强力监管,所以就要有专门机构;设置机构之后却发现还不够有力,于是顺理成章地拓展职能,最后导致行政权力对内板结、对外蔓延,不仅未能妥善地解决最初的公共管理问题,自身的运行却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这作为坚持“大部制”改革方向的一个教训,应当值得牢记。

 
编辑:贺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