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白洁、危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了中央政府在西藏实行的政策,并表示,大量的事实清楚表明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姜瑜在回答提问时表示,中央政府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有利的保障,同时他们还享有少数民族在法律和政策上的优惠。
第二,中央政府在西藏采取的是全国支援的特殊政策,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地支援西藏的发展。西藏地区地方生产总值连续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2,000元人民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多年来,中央政府从未向西藏地区收取一分税款,每年还投资几十亿用于西藏各方面的发展和建设。
第三,西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种宗教活动在西藏正常进行,各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政府的尊重和法律的切实保障。
第四,西藏实行保护、发展和繁荣西藏文化的政策。藏传佛教在中国得到很好的保护,不仅西藏数千座寺庙得以保护,中央还拨巨资修缮布达拉宫及其他的寺庙,收集、整理和出版了《大藏经》等佛教经典,在全国建立了50多所藏学研究机构,还设立了藏传佛教高级佛学院。从藏文保护方面,我们在西藏地区实行的是汉藏文并重,以藏文为主的政策,藏语已经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的文字。
“通过这些大量的事实,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处于历史最好时期。这一点西藏人民最清楚,因为他们从中实实在在获得了好处。少数暴徒和破坏者代表不了西藏人民,更代表不了全中国人民。”姜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