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4月7日电(记者尕玛多吉 叶辉)近年来,西藏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财政资金重点突出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全面稳步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获悉,2007年西藏生产总值突破300亿元大关,人均GDP超过12000元,经济连续7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2007年突破20亿元,2007年一般预算支出达到275亿元,有力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支出需求。
西藏280多万人口中80%以上为农牧民。近年来,西藏以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发展,自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已累计投入66亿元,目前共使57万农牧民住进新居。
同时,围绕改善条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为632个村新建了活动场所,为94个乡和848个村修建了乡村公路,陆续解决了33.28万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7年达2788元。
西藏达孜县中学初三学生索朗多吉告诉记者:“现在每月只需要花费家里5元钱买点铅笔等文具。”据了解,索朗多吉的学杂费、在学校的生活费甚至包括牙膏毛巾、冬衣秋服等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
“一个都不能少,一分钱也不要”,是西藏发展义务教育中的两句响亮口号。从1985年开始,西藏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当年确定的最高资助额是353元。
2007年9月1日起,西藏第六次提高了“三包”经费标准。自治区安排资金近3.2亿元,使农牧区每名小学生、初中生每学年“三包”经费分别提高到1200元与1350元;边境县(乡)每名小学生、初中生每学年则相应提高到1300元与1450元。中小学阶段的农牧民子女住校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得到1450元的资助。城镇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书本费全部免除。从此,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覆盖全区城乡。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农牧民一直享受免费医疗政策。2007年1月1日起,西藏第六次提高了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从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大幅度提高为农牧民报销补偿的比例及报销补偿限额,对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100%报销。全区享受免费医疗标准的农牧民人数达237万。
在此基础上,西藏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提高农牧民医疗报销补偿比例并实行浮动,形成以免费医疗为基础、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医疗制度。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西藏自治区政府更是加倍关心他们的生活。2007年自治区政府颁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全区农牧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特困农牧民,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范围达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