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表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10-01-26 11: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各地“两会”召开在即,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0年2月1日起省内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此外,北京市、重庆市、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1月23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宣布,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测算,此次调整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都超过了12%。调整后,江苏省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新近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2月1日起,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调整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调整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 .2元调整到7 .8元,二类地区从5 .9元调整到6 .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 .95%、12 .86%、13.56%。

  江苏省是2010年第一个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在近期也同样表现出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能。

  “北京市目前经济已复苏,初步具备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每月800元)的条件。”1月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他同时透露非全日制劳动者工资待遇标杆———小时工资标准也将随之上调。据悉,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时间可能会在7月1日进行。

  此前,1月13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侯小川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也表示,2010年重庆将继续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提高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东莞市政协部分旁听人员座谈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谈到最低工资标准时也表示,东莞目前77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肯定要往上调,而适当地调高工资标准,也可以帮助解决东莞的招工难问题。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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