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上市将导致丧失公共性和公益性

时间:2009-12-31 10:32   来源:凤凰网

  被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或许并非空穴来风,这一次,秘密运作2011年“少林寺上市”的是登封市政府,连少林寺也被蒙在鼓里。(12月16日《东方早报》)

  对于“少林寺上市”传闻,少林寺曾多次辟谣。现在看来,即便少林寺能稳住自己,当地政府却绝不愿放弃这块肥肉。登封市政府想借助少林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或许只是一种很普遍的官方政绩思维。但是,将嵩山风景名胜区入股开展商业牟利,却不仅违背少林寺和广大公众的意愿,更有违相关法律规定。

  少林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登封市政府背着少林寺擅将门票权并入上市公司,就严重伤害了少林僧众和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以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而在《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意义上,成立合资公司变相瓜分风景区更是违法无疑。

  当然,最为关键的问题还是:少林寺究竟是谁的财产?一个基本常识是,景区管理机构,仅是一个管理机构而已,它并不是景区财产的所有人。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理当属于全民所有,正如少林寺有关人士所言,“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

  我国“风景名胜区”的本质就是国家公园,而风景名胜区是不能被地方政府拿来赚钱的。在这种情境下,以政企合作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就无异于对公共文化财产和公共景区资源进行变相瓜分。倘若“少林寺上市”真成为现实,那国内所有风景名胜区都可以用同样方式被迅速瓜分。到那时,落入企业荷包的风景名胜就将彻底丧失公共性和公益性。

  舒圣祥(湖南 注册会计师)

编辑: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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