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百姓选择“最优药品”

时间:2009-08-19 13: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

  从今天开始,中国人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将翻开新的一页。

  卫生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基本药物制度将在未来数年内在全国推开。

  “从国家层面上看,基本药物制度虽属于医药卫生领域的改革,但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将为国家又好又快地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一个好的社会基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普通百姓用药而言,推行这项制度意味着将为人民群众建立起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让百姓用药能够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对很多人来说,基本药物制度也许是一个似懂非懂的新名词。

  从《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国家对基本药物作出了这样的定义: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则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说,基本药物是那些安全有效、能满足人们基本健康医疗需要的药品。

  “通俗地说,基本药物是国家针对主要影响人群健康的疾病问题,在所有已上市的同类药品中,由专家利用科学方法优化选择出的、最具安全有效性、成本效益最佳的药品。”许嘉齐说,这样的药物不是简单、廉价药品的代名词,相反,在国际上有专家将基本药物称为“最优的药品”。

  “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是许嘉齐总结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特点。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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