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同时发布,这是建立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证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这一制度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安全,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这一制度所包含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多为初次制定实施,首次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安全等多个环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衔接和应对工作。例如,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价格;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流通领域;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评估。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具体表现为:在基本药物定价环节,纳入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药品价格较前相比有一定幅度降低;在招标采购配送环节,各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将低于国家零售指导价;在基本药物使用环节,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按规定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在支付报销环节,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药品质量环节,国家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加强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财力保障,开展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