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时间:2011-08-16 12:34   来源:辛亥革命网

  

  辛亥革命形势图

  辛亥革命是1911年由孙中山领导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次革命结束了中国长达2000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一次民主革命运动。其目的是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挽救民族危亡,争取国家的独立、民主和富强。但辛亥革命的成果最终被袁世凯所篡夺,1912年4月5日临时政府迁往北京,革命失败。

  1894年11月(光绪二十年十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 。1895年2月,孙中山在香港建立兴中会总部,规定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鲜明地提出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第一个纲领。兴中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开始。

  20世纪初,留日学生创办的刊物首先出现排满字样,有的刊物明确主张颠覆清政府。1903年,东京留学界思想愈益活跃,宣传民族主义、民权学说的刊物相继出版。上海知识界也出现了新气象,公开倡言革命。组织革命团体,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革命化的一个重要标志。1903年11月,黄兴建立华兴会。以后,上海成立了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光复会,江苏、四川、福建、江西、安徽等省也都建立了革命团体。

  1905年7月,孙中山、黄兴、陈天华、刘觉民等70余人在东京集会,决定成立中国 同盟会,作为当时中国的革命领导中心。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以及其他小团体的成员陆续加入。8月中旬,孙中山在留学生欢迎会上发表了《中国应建设共和国》的演说。同月20日,同盟会召开成立大会,孙中山被推为总理,黄兴被推为执行部庶务,会议确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16字纲领。11月,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出版,孙中山在发刊词中首次提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核心内容的三民主义。戊戌维新运动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 流亡海外,仍以保皇相号召。《民报》创办后即同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展开论战。辩论结果,革命派占据上风,改良派的政治影响大为衰落。

  黄兴革命派积极发动了多次武装起义。起义虽然都失败了,使同盟会的精华遭到重大损失,但有力地冲击了清王朝的统治,扩大了革命影响。与此同时,自发的群众斗争蓬勃发展,多达千余次。民族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因切身利益与帝国主义发生矛盾,参加并领导了收回路矿权运动和抵制美货运动。

  为了消弭革命,拉拢资产阶级,清政府被迫作出一些开明的姿态。1905年7月,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9月宣布 预备立宪 。1907年9、10月,下诏筹设资政院和咨议局,允许资产阶级可以通过选举取得向清政府提出建议等部分权力。上层资产阶级从中看到了希望,纷纷成立各种立宪团体,从事君主立宪活动,准备参预政权。但是满洲亲贵们对立宪并不热衷。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不久,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3岁的溥仪继承皇位,改元宣统。摄政王载沣采取集权措施,积极推行由皇族独揽国家大权的政策,满洲亲贵和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加深,1910年,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北京连续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清政府速开国会。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发布内阁官制,成立以庆亲王奕为总理的皇族内阁。立宪派分享政权的希望完全落空,少数人抛弃立宪的幻想,对革命活动开始表示同情。革命的形势愈益成熟。 

  1911年5月,清政府唯帝国主义之命是从,将从中国人民手中夺得的权利拱手献给帝国主义,引起中国人民的愤怒。与铁路国有直接相关的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人民强烈反对出卖路权,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四川保路运动尤为波澜壮阔。9月,保路风潮扩展为全省抗粮抗捐,群众暴动接连发生。四川总督赵尔丰在成都逮捕保路同志会和川路股东会的负责人,并枪杀请愿群众数十名,造成流血惨案。同盟会员龙鸣剑等和哥老会组成保路同志军进围成都,转战各地,攻城夺地,猛烈冲击清政府在四川的统治。四川保路运动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在清政府全力应付四川保路运动的时候,湖北新军中文学社、共进会等革命团体乘机发动武昌起义,揭开了辛亥革命轰轰烈烈的一幕。9月下旬,革命党人感到形势紧迫,决定于10月6日(中秋节)发动起义,后由于形势瞬息变化,起义推迟。10月9日(八月十八日),在预定起义的那一天,共进社负责人孙武在汉口装配炸弹时不慎爆炸,湖广总督下令闭城搜查,汉口和武昌的起义指挥机关遭到破坏,一些起义领导人被捕、被杀或避匿。在这种情况下,新军各标营中革命士兵开始主动行动。10日晚7时,武昌城外塘角的辎重营和城内工程第八营几乎同时发动,各标营继起,经一夜苦战,11日晨革命军占领总督署,全城光复,首义成功。汉阳、汉口也先后为革命军占领。11日,起义士兵聚集到湖北咨议局,在咨议局议长汤化龙等人的参与下,宣布成立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革命党的领袖们未亲身参加起义,缺乏政治经验的起义士兵对自己掌握政权没有信心,清湖北新军协统 黎元洪 在革命士兵的枪口逼迫下任湖北军政府都督。

  武昌起义军政府发布文电,号召各省为推翻清朝建立民国而奋斗。11月,湖北军政府公布《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它是中国第一个按照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拟定的地方宪法。武昌起义的胜利,在中国得到了连锁反应,各省革命党人纷纷行动起来。至11月底,中国宣告独立、脱离清政府的有14省。北方未独立各省,有的地方是清王朝统治较强,如直隶、山东、河南;有的远在边陲,革命党势力较弱,如新疆、奉天。这些省份也不平静,革命党仍然组织了一系列武装起义。武昌起义之后,立宪派纷纷表示赞成革命,这也加速了清政府的崩溃。广大人民群众在各省起义过程中表现了高昂的热情。新军士兵、会党群众、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城市贫民、海外华侨、爱国士绅、少数民族都作出了贡献。中国的政治生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沸腾局面。

  1911年12月29日,孙中山以16票的绝对多数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1912年1月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1月28日,各省代表会议改组为临时参议院,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推行民主政治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和法令。如:命令各省官厅焚毁刑具,废止刑讯;取消清朝律令中各类“贱民”条令;保护华侨;禁止买卖人口;废除主奴身份;通令剪辫子;禁止赌博、缠足、吸食鸦片。鼓励兴办工商业,振兴农垦业,奖励华侨在中国国内投资。提倡普及教育,删除旧教科书中的封建内容。这些政策法令,移风易俗,革故鼎新,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主观念的传播。 

  在孙中山的主持下,1912年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和各省都督府中立宪派、旧官僚、政客的篡权,以及一些革命党人的妥协退让,致使南京临时政府权力被袁世凯所篡夺。

编辑:郭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