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在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实践中提出了“三民主义”、“权能分治”、“五权宪法”等一整套治国理念。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陈争平认为,孙中山把“政治”定义为“管理众人之事”,因此其治国理念是可以从公共管理思想的角度进行解读的。“近代曾有‘谈兴中国者,不可脱离孙逸仙三字’之说,在中国公共管理思想史上,孙中山的思想亦有划时代的意义。”
陈争平告诉记者,公共管理有四大要素: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环境、管理的过程与方式,特定的环境决定公共管理特定的性质,对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和管理方式有决定性影响,其中政治制度环境的影响最为重要。孙中山倡行“民权主义”,是改善公共管理的政治环境之举。19世纪末,孙中山设想通过“步武泰西,参行新法”,实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孙中山提出的公共管理战略目标。孙中山宣扬民权主义,倡导政治革命并付诸实践,为中国现代化及改善中国公共管理环境扫清道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
在塑造新型管理主体方面,孙中山提倡“天下为公”应成为新中国的政治道德基础;同时他也意识到不受限制的权力易产生腐败,必须建立起权力制衡的良性运作,因此提出“九权制衡”机制的思想,包括五大治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及四大民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陈争平认为,孙中山“九权制衡”机制的思想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的重要意义,是分权制衡理念在近代中国管理思想中的体现。
陈争平认为,孙中山关于民生主义的论述,是其有关公共管理客体思想的核心。孙中山主张解决民生问题应采取自由竞争和国家干预相结合,强调政府干预,既是对当时中国国情的考虑,同时也比美国强调国家干预的“罗斯福新政”早了十来年,可谓走在“世界潮流”的前列。
陈争平指出,关于公共管理的过程与方式,孙中山强调以法治国,创立新型公共管理方式。孙中山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后,非常注重法制建设,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并主持制定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项创举。
陈争平认为,作为一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治国方面作出了很多探索,他有关治国之道的理论探索在当时中国也是属于披荆斩棘、震古烁今的开荒之作,难免会有粗糙成分,带有草创性质,难免会有时代局限,但总的来讲,他以爱国爱民的热诚,以海纳百川的胸襟,走在潮流前列的境界,其理论探索在中国公共管理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开辟新时代的重要意义,值得我们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