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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6 12:21 来源:国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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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1日,台“国统会”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如下结论:1.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2.1949年起,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3.“中华民国政府”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统纲领”,积极谋取共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统一的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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