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文先生大鉴:
先生7月6日大函及所附寄之《中国时报》7月3日社论悉,并已呈兆国先生阅知。
我会提出在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和在有关的事务性商谈中要确立一个中国原则的缘由,先生应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贵我两会处理的具体事务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而非两个国家之间的事务,并应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基本认知。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则不是贵我两会讨论的问题。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中国时报》社论将事务性商谈中确立一个中国原则,推衍到“一国两制”云云,这是该报的理解,我会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没有包含这层涵义。
我对先生关心两岸关系的热忱十分钦佩,希望先生继续为此而不懈努力。我诚挚希望贵我两会能本着互相尊重、不强加于人的态度,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决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争取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顺颂
夏安
唐树备
199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