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武
时间:2011-07-05 15: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武昌起义后,黎元洪被革命党人从床下拖出来推上军政府都督宝座。而将黎从床下拖出并迫其就范的就有武昌起义的功臣之一张振武。“革命家”张振武在革命中实现了“五子登科”,他总喜欢杀人立威,却没想到,自己的人头也成了人家立威的工具……
张振武案
1912年8月15日晚,北京前门棋盘街。三辆马车辚辚而来,到了“振武敷文”牌楼下,忽听一声枪响,四下里突然间冲出来许多荷枪实弹的士兵,将马车团团围住。车上的人高喊道:“国都之地,汝辈仍敢劫人我张振武也?尔辈何能如此无法?”(《中华民国公报》)但他没说完,就被捆绑,押解到了京畿军政执法营务处。执法处长陆建章宣读了副总统黎元洪发给大总统袁世凯的密电,说他“估权结党,桀骜自恣”、“破坏共和,图谋不轨”,应当“立予正法”。张振武对这封电报的真伪表示怀疑。陆建章说:“真伪不得知,所据者大总统之军令耳。”随即出示了袁世凯的军令:“查张振武……反对建设,破坏共和;以及方维同恶相济,本大总统一再思维,诚如副总统所谓爱既不能,忍又不可,若事姑容,何以对诸烈士之英魂?不得已即着步军统领、军政执法处总长,遵照办理。”
张振武看完,说:“死耳,夫复何言!竖子无良,乃一至于此耶!……余之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过余即有罪,应开军法会审,并要湖北交出证据,不能凭空杀人。”陆建章说:“大总统军令只有‘正法’字样,并未令审讯。”张又说:“余去年即应死者,延至今年,已算长命,但今日乃谓之共和国,亦何黑暗乃尔?”
总统府已经来电三次,催令行刑。凌晨1时陆建章下令执行,张振武腿、肩、脑、腹、胸等处共中六枪,“死时腹裂肠出”。当晚,张振武的亲信、湖北“将校团”团长方维也在旅馆被捕,随即枪决。这就是震撼民国的“张振武案”。
张振武死前,写下了三封遗书,其中一份是给黎元洪的。信中说:“元洪足下:我能手造中华民国,自起义以至今日,实属傥来之岁月,死生久置之度外矣。但恨不死于战场而死于雠仇之手耳。好一个爱既不能,忍又不可。足下如再爱我,请将我全家杀戮,使一家骨肉聚首九泉,振武感激不浅。足下之待英雄真是神圣不可侵犯。古人云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言念及此,肝肠寸裂,暗无天日之世界,我亦不愿活矣。总统不交法庭而下军令,不以刀杀而以枪毙,不赴法场而赴暗室,死后有知,当为雄鬼以索其命。”愤恨之情,溢于言表。
编辑:徐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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