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期间,日军在沈阳等地肆意烧、杀、淫、掠,犯下滔天罪行。
(一)烧。9月18日夜,日军炮轰北大营,火药库火光冲天,烧成一片废墟。沈阳市和平区居民的住宅多处被炮击,房屋被烧毁,受害居民流离失所,群集郊外避难,有的背井离乡逃往关内。“沈阳某亲日派富户住宅被炮火毁坏,家破人亡”。日军进犯吉林红顶山,飞机轰炸兵营、民房,大火弥漫。日军所到之处,被烧毁的机关、学校、商店、民宅等无法计算。
(二)杀。日军在“九?一八”事变期间,杀害我东北同胞,形式多样,手段残暴,无以复加。
枪杀:日军侵占沈阳、铁岭、朝阳、长春等地时,对中国和平居民进行疯狂屠杀。9月19日,日军进占沈阳,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射杀行人,有照片为证。当晚,沈阳俱乐部开跳舞晚会,日军架起机关枪,向俱乐部射击,子弹穿进俱乐部的屋内,门外的汽车多被击毁。曾任北镇镇守使的韩云鹏乘车经过,适在俱乐部门外,被弹击中,车夫当场殒命,韩受重伤,旋送入此间某医院中,次晨因伤重而死。沈阳迫击炮厂之卫兵,被杀多人,而工人死者亦不少。
刺杀:日军把捕来的中国同胞剥光衣服,用刺刀活活刺死;在沈阳城内,抓到的中国市民,令其面向墙跪着,用刺刀从背后刺死。东北游击队员被日军抓住后,剥去衣服,被活活刺死。
铡死:日军占领热河,用铡刀铡死中国同胞。
活埋:日本关东军把在沈阳街道上看“不准逗留”布告的中国同胞统统抓起来活埋。
炮轰:路透社沈阳访员9月19日报告:“18日夜,日军炮队狂轰乱炸,有一炮弹在工人宿舍炸裂,工人死亡颇多。”在长春等地也有类似的惨状。
悬首示众:上海文华美术图书公司印制《东北巨变血泪大画史》上登有“九?一八”事变期间日本关东军杀害铁岭人民,并把13个人头悬挂示众的照片。
“慰灵祭”:在《九?一八纪念特刊》上,登有日军把杀害中国同胞的头颅,排列成行,以作“慰灵祭”照片。
杀人灭迹:在《东北巨变血泪大画史》上,登有日本关东军在辽宁省铁岭镇龙尾山刺杀中国几百名幼童后,集薪待焚的照片。
火烧:一般用香火和点着的木棍烧;其次是用烧红的铁条,烫人的肉体,活活烫死。吉林省通化第六师范的一位校长伶寇英,就是“九?一八”时期被活活烙死的。
灌水:把衣服扒光,捆在凳子上,然后灌凉水或者开水、辣椒水、煤油、汽油等,直到把人灌死。吉林省通化第六师范另一位校长马冀北,就是被拖到井台上灌凉水,活活灌死的。
电磨:日军在江河边设一种电磨,将人捉到后,投入磨中,人即变成肉酱,然后用水一冲,踪迹全无。在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江边黑河公园内,就有一座日本关东军设的电磨绞肉机,绞死成千上万的中国同胞。后从电磨的地洞里发现有好几麻袋被绞死者的名签。
喂狼狗:日本军队养了很多军犬。他们把抓来的人,两只脚绑住,然后放狼狗咬杀,或者扔进狼狗圈里让狗咬死。奉天造兵所18岁的徒工王佩武,因为用砂轮机磨挫刀,火花溅到日本监工的右眼上,第二天即被扔进狼狗圈。有一次,日本兵共扔进狼狗圈里11个人。几十条红了眼的狼狗,恶狼般地扑过去,顷刻就有三个人被活活咬死。王佩武年龄小,被吓昏过去,倒在狼狗圈里。狼狗以为他死了,先吃活人肉,狼狗吃饱了,把他剩下来。当他苏醒过来,已经躺在狼狗圈铁丝网外面的草地上,就这样捡了一条命。
(三)淫。日军所到之处,成千上万的中国妇女惨遭蹂躏。9月20日下午,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赵新民,向中外记者团陈述该校女生遭到日军奸污之情形时说:“18日夜间,突见日军及便衣浪人二三百名,由校外蜂拥而入,枪弹乱发,他们即向各宿舍及教室搜查,用刺刀木棍挥打学生,驱使即刻离校,稍一迟滞,即遭杀伤,学生遂被驱出学校。女生宿舍系在另一院,同时亦被侵入,曾目睹日军兽行一幕。有附中一年级生陈女士者,年仅15岁,因访大学生女生某女士未归,即与某女士同处一室,日军闯入,艳陈之貌,强行奸污,某女生年长于陈,且擅运动,体力甚强,睹状情急,持窗台花盆猛击日军,日军被击大怒,即用刺刀刺女士之腹,登时肠出血流而毙。类此之事,到处皆有,全校死难者共二十余人;冯庸大学亦遭同等惨劫。一般人之死伤尤难数计。日军且于事后焚尸灭迹,虽霸匪之残暴,亦不至此”。言毕怆然泣下,听者无不切齿。”
(四)掠。日军除对商店进行抢劫外,还将商埠之要人住宅,一概占据,其步骤系先由兵士搜查,然后即由载重汽车将财物抢去,不能载去者即予捣毁。朱光沐、荣臻、刘多垄、于珍、吴泰来、臧士毅、翟文选等家宅,均被捣毁掠劫一空,翟文选及于珍、吴泰来之子,均被日军绑去。日军攻入城内,系由预先埋伏之便衣队为内应,正式军队则于西南城角倒坏之城墙爬入,用铁甲汽车侵占张学良副司令住宅,将所有财物全数抢去后,在门首贴一日本领事馆占领之条,其余各机关则贴日军占领之条。
(责任编辑: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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