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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世铨:大陆对台政策 三十年历史大演进

  时间: 2009-01-05 10:44     来源: 中国台湾网     
 
 

  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许世铨日前在《中国评论》月刊上发表专文,谈“改革开放30年与大陆对台政策历史性演进”。文章内容如下:

  中共11届3中全会所确定的改革开放政策开启了中国和平发展新时期,迈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又一关键性步伐,这也反映在中央的对台政策上,邓小平做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战略决策,标志我们对台政策的历史性转折。在过去30年,它经受了两岸关系跌宕起伏及国际格局风云变换的考验,展示了它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是我们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最终实现的最佳政策选择。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大战略决策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标志着我们对台政策从解放台湾、和平解放台湾,调整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在我们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进程中,这一调整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邓小平于1月30日开始对美国访问期间明确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的现实和现行制度。”1981年9月,叶剑英委员长又代表中共中央提出处理台湾问题的“叶九条”,进一步阐述了《告台湾同胞书》的思想和内容。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3年6月,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包括六项基本内容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完整构想,从理论上和政策上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这就是人们熟知的“邓六条”。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是邓小平盱衡大陆、两岸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11届3中全会确立了邓小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对台政策的调整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岛内蒋氏父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使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具备最重要的政治前提;1979年1月1日中国和美国正式恢复外交关系,为立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过去30年的历史证明,邓小平的决策使祖国统一大业踏上不可逆转的胜利征程。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策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切实可行的最佳选择。尽管岛内分裂势力极力将其污名化,但迟早多数台湾同胞会体认到它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

  江泽民对台工作的八项主张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春节讲话,俗称“江8点”。

  “江8点”是在新形势下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阐述和发展,并对某些具体政策做了与时俱进的调整。最主要的调整包括:

  (1)根据台湾岛内政治生态发生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多党并存的局面,将“邓六条”提出的通过“第三次国共合作”谈判和平统一问题,调整为“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2)倡议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步,两岸先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进行谈判;

  (3)明确了在处理两岸关系时的“政经分离”原则(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声明“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

  (4)强调中国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 
 
  胡锦涛对台工作四点意见

  中共16大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列为21世纪三大任务的第二项,胡锦涛总书记也根据两岸关系及其国际环境的发展变化适时地提出对台工作的新主张、新举措,进行了新的调整。这一调整,在2004年夏季之后突出地显现出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把反对“台湾法理独立”确定为阶段性政策目标;二是把和平发展确立为两岸关系的主轴,国家的统一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解决;三是对台政策也要“以人为本”,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

  体现这些调整的最完整的论述是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参加全国政协10届3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联组会时,提出的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4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胡锦涛在他的4点意见中,提出了对两岸关系发展至关重要的新论述和政策。笔者认为下列几点值得特别注意:

  (1)第一次对两岸的现状做了明确的界定:“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 

  (2)对民进党和其他主张“台独”的政党、组织和个人采取“朝前看”的政策,对话的大门是敞开的:“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92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

  (3)和平统一是大陆尽最大努力去争取的第一选择:“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

  (4)对台湾同胞做出了四个“有利于”的“庄严承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5)台湾问题应由两岸同胞通过平等协商共同解决:“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17大做的工作报告中,则又提出两点新的主张和论述:(1)两岸达成和平协议,以结束敌对状态,为“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2)“十三亿大陆同胞和两千三百万台湾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也就是说,两岸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陆谋求两岸共同繁荣和发展;(3)把两岸对话的基础定位在“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没有特别提出“92共识”,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两岸同属一中的原则,可以用新的措词和表述,展现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诚意。

  过去30年的实践,特别是香港和澳门回归后的实践说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切实可行,而且是利及双方的“双赢”选择,因为它满足了海峡两岸同胞最根本的利益,也可以说是“底线”。对大陆来说,其对台政策之所以从解放台湾调整为和平统一,并承诺台湾可以在统一后继续实行不同于大陆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它的前提是一个中国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大陆没有任何退让的余地。台湾岛内的分裂势力和支持它的国际势力一直挑战这条原则,但在大陆坚决反对下,至今无一得逞。无论是李登辉的“两国论”,还是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宪改工程”、“入联公投”,其结果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陆今后仍会毫不动摇地坚持这条原则,应对一切挑战。对台湾来说,由于历史的“悲情”和现实的情况,台湾同胞有着“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大陆同胞充分瞭解和尊重台湾同胞这种合情合理的愿望。同时,邓小平考虑到台湾的情况不同于香港和澳门,因此提出比对香港和澳门更为切合台湾实际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军队负责岛内的防务,并可派人参与中央政府的领导工作。

  虽然今天岛内分裂势力仍在歪曲“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策的文字和精神,不少岛内民众仍不瞭解真相,但历史将证明,作为30年前大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产物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策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必由之路。

 
编辑: 贺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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