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2日发布《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公司)债比例上限由30%提升至40%。消息公布后,记者就此次债券投资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第一时间采访了业内一些专家。
受访的多位专家均表示,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开启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新局面,保险投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保监会此时做出的这一调整,与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企稳复苏的迹象有关,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经济向好的背景下,企业效益逐步提高,为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条件,这意味着购买企业债不仅风险减少,收益也会相当可观。”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如是表示。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中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三种。由于信用级别的差异,国债和金融债的收益率均不同程度地低于企业债。据《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8)》披露的数据,2008年保险资金在整体投资收益率不足2%的情况下,对企业债的投资实现了4.89%收益率,相比资本市场投资的惨重亏损显得尤为难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表示,在当前资本市场充满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保险机构对于企业债这类相对安全的投资品种渴求更大的空间,因此需要足够的比例。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保险机构持有3762.49亿元企业债,比去年年末增加了656.08亿元,成为企业债最大的投资者。其中,保险机构9月份新增企业债达到罕见的149.5亿元,为2009年来最大增幅。
尽管没有官方的最新数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今年上半年保险资金的企业债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去年。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企业债给公司带来了不错的投资回报。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庹国柱教授对记者说,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一直将企业债作为重要的投资方向。“由于去年的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不甚理想,如果今年在企业债领域能有所突破,保险行业整体的投资情况将有明显改观。”
反过来看,保险机构增加对企业债的投资,将可为企业增加资金来源,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又将会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良性循环,也正体现了保险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的应有功能。”王绪瑾说。
受访专家均表示,此次提高企业债投资比例,无疑有利于建立高效平衡的多元化资本市场,优化保险业投资组合收益。但他们同时也表示,随着比例的放宽,风险防范工作将更加重要。因为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较高。
此次保监会也特别强调了保险机构加强债券投资风险管理能力等,同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管理,将债券回购业务与偿付能力指标的监管挂钩。
专家认为,尽管上限提高,但出于安全性考虑,在投资方面已日渐成熟的保险机构并不会盲目“赶时髦”,更不见得就会用足40%的上限。保险公司会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运作经验等因素量力而行,所以市场不必担心保险资金突然大规模从股市流向债市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