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是福建“三农”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闽台农业合作与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关系密切,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闽台农业合作与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一致性。 当前,充分利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独特优势,按照依托“五缘”、推进“六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努力把我省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奠定经济基础,是闽台合作的重要目标。按照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我省农村的具体实际,我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力争全省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闽台农业合作的目标与海峡两岸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核心都是为了搞好“三农”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农村社会面貌的改变,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实现农民收入增加。 闽台农业合作与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优势的互补性。 福建有发展闽台农业合作的独特优势。一是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二是渊源深厚的人文优势。三是丰富优越的资源优势。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也具有诸多优势。一是中央的政策优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把“三农”工作摆在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出台许多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二是福建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优势。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有关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认真落实地方与部门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组织动员城乡各种资源投向农村,形成支持农村发展的合力。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优势。通过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三农”活力。闽台农业合作和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很强的优势,只有实现优势互补,才能使两者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闽台农业合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落实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施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开发力度,增强贫困乡村自我造血功能。而闽台农业合作为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台湾农业已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集约化水平和外向度都较高,加入WTO后应对自由经济的适应性强,农业生产效率高,具有较强的科技优势。 闽台农业合作与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利益的双赢性。
闽台农业合作与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一致性、优势的互补性,使闽台农业合作和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实现了利益的双赢性。 闽台农业合作为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一是闽台农业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加快优势产业发展。福建在良种、技术和资金引进中,各地分别建立各种不同的引进示范场和示范基地,加速品种的结构调整,发展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优势产业,这些优势产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是闽台农业合作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提高了农业竞争力。我省在引进台湾良种、技术、资金、管理的同时,也引入台资企业的国际营销渠道和经验,促进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的增强。漳州在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的推动下,特色花卉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出口花卉占全国总量的十五分之一,出口额在全省各设区市中居首位。 三是闽台农业合作发挥示范作用,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步伐。随着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不断扩大,在台资农业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下,注重种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设施精致农业、标准化生产等一系列新观念,已逐渐根植于我省农业生产发展中,促进种植业由原来低投入、低产出的传统经营方式,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促进加工营销业由初级产品、单一渠道销售为主的传统方式,向应用先进技术开发、深加工和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模式转变;促进以农业产业由产前、产中、产后相分离的传统模式,向产供销一体化、专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转变。 四是闽台农业合作增加了福建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1995年以来,福建农民除劳务等非农收入增长外,农业的收入增长主要是通过台湾良种、技术的引进推广,实行优质化栽培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实现的。 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闽台农业合作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一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台商提供了理想投资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除了实施水利的“六千”工程外,还实施了“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实施村村公路路面硬化。此外,在“三通一平”上提供了保证。在政策措施上,也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为台商投资农业提供了理想投资环境。 二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闽台农业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投资条件。主要体现在实施“3851”工程上,即重点构建高优农业、蓝色产业、绿色产业三条闽台特色产业合作带;发展壮大台湾农民创业园、现代园艺业合作示范区、现代畜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林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区、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合作示范区八个示范园区;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五个中心;强化闽台科教、信息、项目和人员的双向交流平台载体。 三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台湾农民提供了创业平台。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台湾农民投资创业的园区和基地,是台湾资金、品种、科技、管理与我省优势资源的结合体,是两岸农业合作的新内容和新亮点。目前先做好漳浦、漳平永福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试点工作,其他有条件的设区市也在考虑创办。创业园突出“三型”(技术密集型、精致高优型、绿色环保型)和“三生”(生产、生态、生活),更好地发挥试验示范、辐射带动和增进交流作用。 四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为台商投资带来较好的经济利益。新农村建设,为我省承接台湾农业产业转移打下良好基础,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提高了技能,为台商投资提供了高素质的劳力资源,各种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逐渐完善,可以将台湾农产品销售到祖国大陆其他省份。同时,可借鉴和引进台湾农产品运销组织模式,积极促进我省农产品营销公司与台湾省农学会组织、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等民间组织合作,共同建设闽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最终形成台湾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把我省建成闽台两地联手拓展海内外农产品市场的集散地和中转站。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