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减负”措施,使得内蒙古自治区的草原从超载、退化、沙化的恶性循环中走出来,再展绿草如茵的美丽长卷。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天然草原13.2亿亩。
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加快建设、永续利用的方针,正确处理生态、生产和生活之间的关系,突出草原生态保护,走保护、建设和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落实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到户”的草原家庭承包制,完善和落实了草原保护的政策体系。全区已落实草原所有权面积10.42亿亩,落实承包到户面积8.34亿亩。从2000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开草畜平衡工作,在监测草地生产力、合理核定载畜量。目前,全区10.2亿亩可利用草场中,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场面积已达5.2亿亩。农区、半农半牧区以舍饲圈养为主,实行禁牧和休牧。目前,全区草原禁牧、休牧面积达到6.24亿亩,其中禁牧面积2.06亿亩,休牧面积4.18亿亩。
近年来,内蒙古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特别是畜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畜牧业已成为全区第一产业的主要增长点,全区牲畜存栏总数突破1亿大关,草原生态明显改善,植被平均盖度由2000年的29%提高到如今的40%以上。陈力 崔楠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