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包机时间 |
节日包机指在清明、端午、中秋、春节4个节日期间的两岸包机春节包机实施时间为春节前后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包机时间为节日前后各7天。 |
飞行班次 |
清明、端午、中秋、春节4个节日双方各执行84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168班。其中,春节期间双方各执行48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96班。其它每个节日包机双方各执行12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24班。三个节日期间双方各执行36班双方共计72班。 |
飞行航点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搭载对象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及其台商眷属 |
航空公司 |
双方承运人仍各为6家 |
先期准备 |
双方执行节日包机的航空公司可派业务、技术人员先期到包机飞航地点进行相关准备,并委托代理的航空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春节包机期间,大陆航空公司可提前10天派人赴台。 |
证照查验 |
对飞机的机型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执照、机组人员的驾驶证和体检合格证的查验,仍采取事前处理的办法,即由双方的航空公司负责人签署“携带证明书”的方式。 |
其它事项 |
有关包机计划申请期限及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销售途径、飞行航路、机务维修,清舱安全查验,机组人员进出手续、飞行器及机组证照检查、机务及飞行前安全检查及各项服务保障等,均比照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做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