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包机节日化具体安排确定
 
 
  来源:      日期:2006-09-25 12:08

 
节日包机时间
节日包机指在清明、端午、中秋、春节4个节日期间的两岸包机春节包机实施时间为春节前后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包机时间为节日前后各7天。
飞行班次
清明、端午、中秋、春节4个节日双方各执行84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168班。其中,春节期间双方各执行48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96班。其它每个节日包机双方各执行12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24班。三个节日期间双方各执行36班双方共计72班。
飞行航点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搭载对象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及其台商眷属
航空公司
双方承运人仍各为6家
先期准备
双方执行节日包机的航空公司可派业务、技术人员先期到包机飞航地点进行相关准备,并委托代理的航空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春节包机期间,大陆航空公司可提前10天派人赴台。
证照查验
对飞机的机型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执照、机组人员的驾驶证和体检合格证的查验,仍采取事前处理的办法,即由双方的航空公司负责人签署“携带证明书”的方式。
其它事项
有关包机计划申请期限及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销售途径、飞行航路、机务维修,清舱安全查验,机组人员进出手续、飞行器及机组证照检查、机务及飞行前安全检查及各项服务保障等,均比照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做法办理。
 
关于两岸专案包机的安排

 









 

1、运送紧急医疗救援所需要的人员、医疗器械。
2、残疾人等以及急难救助与其他经双方同意的特殊情况。
3、承载对象为适用上述范围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两岸居民。
4、专案货运包机的货主应为台商;载运货物为在大陆投资设厂有特殊需求的机械设备、器材及相关零配件。台商的机械设备和相关器材也可从大陆运回台湾。
5、飞行航点,即经双方同意的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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