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流传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
佛教 西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僧人竺法崇到长沙传教,创建麓山寺, 佛教自始传入湖南。公元677~744年,南禅七祖怀让禅师于南岳福严寺传法续嗣, 至第四代,开临济宗、沩仰宗。公元743~790年,石头希迁和尚在南岳南台寺承 汉传嗣,至第五代,开曹洞宗、云门宗、泫眼宗。史誉“一花五叶”。到1949年, 全省计有大小寺院3855座,僧尼9355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保护正 常的宗教活动,重要的佛教活动场所也得到了妥善维修和保护。同时,废除了寺院封建 制度,倡导“农禅并重”,创办寺院的农工生产并开发名胜古迹的旅游事业。至199 8年末,全省有寺院1053处,僧尼5000人,居士335·49万余人。
道教 东晋元帝大兴元年(公元318年)进入湖南。东晋司徒魏舒之女魏华存到 南岳天柱峰下结庐修道,诵注《黄庭经》,人称魏夫人,所住草庐唐初建为黄庭观。历 史上湖南道教无大发展。1949年前后,共有宫观86处,道士、道姑近1400人, 信徒约3000人。1998年末,有宫观141处,有乾道、坤道约4500人,尚 有不住观的正乙派火居道士若干人,信徒约58·13万人。
伊斯兰教 元末明初朱元璋及其子朱棣相继遣军驻戍今常德、邵阳等地,军中回族、 维吾尔族将士多在驻地屯垦居业,并有随军阿訇,使伊斯兰教得以传布。永乐二年(公 元1404年),湖南始建清真寺,开展伊斯兰教活动。明末至清道光年间,徙湘经商 回民日多,他们繁衍生息,伊斯兰教信徒随之增加,省内23个市、县均有,先后建清 真寺68处,以邵阳、常德两地区较为集中。到1998年末统计,全省有清真寺44 处,阿訇132人,信徒11·99万人。
天主教 明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即有外国传教士涉足湖南,潜形传教。鸦 片战争后,外国传教士公开进入中国内地,湖南各重要口岸皆设堂传教并逐渐深入农村。 1856年成立湘省教区,1925年后逐步设立4个主教区和5个监牧区,分属意大 利、匈牙利方济各会,美国苦难会和西班牙奥斯汀会4个修会的传教范围,有教堂36 4处,办中、小学24所,医院诊所31处,慈善机构15个,教徒近6万人。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天主教实行独立自主的办教方针。湖南天主教于1958年召 开教徒代表会议,决定将原9个传教范围划为长沙、衡阳、岳阳、常德、澧县5个教区, 自选自圣5名主教,行使独立自主权,自办教会。至1998年末,湖南有主教座堂及 其他活动场所共54处,神职人员530人,教徒4·74万人。
基督教 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英国基督教循道公会率先来湖南传教,继 后有10个外国教会的17个差会到湖南设堂传教,建教堂、聚会所576处,办各类 学校63所,医疗慈善机构3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基督教实行自治、自 养、自传的办教方针。湖南基督教于1958年实现教派大联合。1998年底,湖南 有教堂及活动点630处,分布于全省14个地州市,有神职人员2576人,教徒7 3·36多万人。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