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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水果集散中心将注册商标 已262家企业入驻

  时间:2006-10-23 11:04    来源: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昨日,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董事长李至强透露,为保证消费者吃到原汁原味、产自台湾的水果,保证从该集散中心发出的水果,都是正宗台湾水果,该中心近期将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保护。

  据了解,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和制止假台湾水果蒙骗消费者行为。产地不是台湾的水果不得以“台湾水果”的名义销售,凡销售的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均必须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明确注明实际产地。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近期将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保护。凡是真正从台湾产地进口的台湾水果,打上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的商标将得到信誉的保证。目前,申请商标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包括图标设计和名称设计。

  “台湾产水果”有别于“台湾品种水果”

  自去年8月1日起,祖国大陆对部分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台湾水果就蜂拥而入。一时间,台湾水果成为媒体和消费者追逐的新贵,台湾水果也与高质量高价位划上等号。凡是台湾水果,价格都比祖国大陆同等水果价格高出三到四倍,甚至更多。

  由此,沿海地区一些水果生产及经营者将本地产水果也标上“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目前,福建、广东及海南等地部分果农,已经引进台湾水果的种子和栽培技术,种植出的水果在形状、色泽和品相上酷似台湾水果。不良的水果商贩和经营者就将“台湾产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进行混淆,欺骗消费者。李至强告诉记者,目前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这样的情况,在厦门市场上很多水果摊点,销售的“台湾水果”也都不是正宗的。

  李至强介绍,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将细分专区,将产地水果与品种水果分开卖,水果必须标明产地,并建立直销网络,避免“台湾产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这两类品质、售价不同的水果相混淆,以保护台湾果农和大陆消费者的利益。

  已有262家企业入驻集散中心

  在刚刚结束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览暨项目推介会上,不少台商到集散中心洽谈“落户”问题。目前,入驻集散中心的台湾农会农企和经销商有262家,100多家在集散中心设立了大陆总部。

  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是全国惟一的台湾水果集散中心。为方便原产于台湾的水果进入大陆,降低台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今年4月份台交会期间,厦门在大陆率先建立了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目前,集散中心专属台湾水果的设施,有700多平方米的台湾水果展厅,及1000立方米的冷库,5000平方米集贸场地,以及108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

  李至强透露,目前这个集散地辐射了全国的主要大中城市,从4月份集散中心成立以来,从这里发出的台湾水果共有400多吨,每周都有台湾水果货柜抵达。而随着入驻企业的增加,这个数字还将进一步增长。台湾一年四季的水果在这里都可以看得到。

  据了解,现在进入集散中心的台湾水果,70%以上销往北京、上海、青岛、成都、长沙、南昌、杭州、无锡、天津、哈尔滨等省外城市。另外还有台湾农产品及加工品也进入中心销售。

  
来源:东南早报

编辑: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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