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简称“全国台企联”)会员代表大会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国台湾网 程轶文 摄)
中国台湾网5月14日北京消息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简称“台企联”)会员代表大会今天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全国台企联顾问、会长、副会长、理事等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全国台企联第一届会长、现任全国台企联荣誉会长张汉文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他首先对全国台企联成立三年以来,为台企联发展给予帮助、支持的国台办、有关部委及各省市台办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位会员、顾问的关心协助、对秘书处的各位同仁的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
张汉文就全国台企联成立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报告,请大会审议。主要工作包括:因应形势,努力为会员和台资企业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作为会员及台资企业与政府部门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重视与会员间的联谊活动;秉持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办会宗旨,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台资企业稳步发展;维护会员和台商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公益事业;构筑多维的传播交流及商务合作的资讯平台;坚持为会员及台资企业服务的根本,拓宽会员服务的领域和空间;夯实基础,完善台企联自身建设和各项机制。
张汉文表示,全国台企联成立以来,作为依法注册的大陆社团组织,始终秉持办会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凝聚和团结会员、努力为广大会员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发展,以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推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当选的全国台企联会长郭山辉在会上做第二届会务规划展望时表示,全国台企联将秉持团结、和谐、交流、发展的宗旨,通过深度的、广度的、速度的改变,实现台企联的永续发展、多功能平台的构建及行动团体、梦幻团队的组成;坚持一切以会员优先,坚持使命必达、勇于承担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运作机制,坚持“团结、和谐、交流、发展”的核心价值,坚持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最终达成建构完善会务运作体系,为台商提供全方位服务,扮演建构政企桥梁纽带、促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的重要角色,整建永续经营深耕发展的台企联的目标。
会上,第一届全国台企联秘书长何世忠、监事长丁鲲华分别做了第一届财务工作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并进行了提案讨论、会员自由发言等环节,会员们积极为全国台企联的发展献言献策。
会员们表示,第一届全国台企联是“成功”的一届,为台商台企的发展、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多努力。今天在听取郭山辉会长的第二届工作规划展望后,对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希望全国台企联继续完善自身建设,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台胞权益,支持台企发展,帮助台企转型升级、拓展内销市场,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台湾网记者 肖燕)
背景资料: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简称“全国台企联”),是由在大陆批准成立的各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该会宗旨是:为会员和台资企业服务,增强会员间联谊以及会员与政府部门间联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该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台企联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组织会员开展联谊和交流活动;沟通会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和台商有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经济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举办社会公益活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该会实行理事制,吸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理事、特邀理事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该会设立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一人,常务副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三人。该会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监事长、副会长、副监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