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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来东营市投资审批程序

时间:2010-08-25 12:28   来源:山东台办

  (一)工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及投资者需提报的材料

  1、招商办窗口:项目立项审批需提交

  1)国内投资者兴办工业项目

  (1)项目建议书;

  (2)外来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3份(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

  2)国外投资者兴办合资、合作、独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涉及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资、合作项目的中外双方合同(协议);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属个人投资的提供外方护照复印件3份)。

  2、环保窗口:办理环评需提交

  1)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

  (1)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建议书;

  (2)行政地理位置图和厂区平面图。

  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

  (1)项目建议书;

  (2)厂区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3)工艺流程图。

  3、规划窗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已联审的总平面图(两套)。

  4、土地窗口:办理土地征用需提交

  (1)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4)初步设计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等;

  (6)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8)县(区)土地部门认定的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环保、消防、林业、公安等部门)意见;

  (9)根据项目不同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齐上述材料后(市批一式五份、省批一式七份、国务院审批一式23份),立项评估,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有关方案并编写呈报说明书后报批。

  5、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约需提交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份;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银行窗口:开设临时帐户需提交

  工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验资窗口:资金验证需提交

  1)法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银行进帐单(进帐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立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法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⑦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⑧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3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2)自然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现金交款单回单(交款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位自然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⑥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⑦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8、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

  1)国内投资者设立公司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6)公司住所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3)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6)中外双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7)中方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外方资信证明。

  9、技术监督窗口:办理企业代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公章。

  10、银行窗口:企业开设基本帐户需提交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单位印章和企业法人的个人私章;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

  11、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2)技术监督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经营者需提供4张一寸照片;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1份;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2、地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

  同国税窗口一致。

  13、规划窗口: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土地使用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属新征地的,须附土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征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可后补);

  (3)经联审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工程方案彩图及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2套(需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

  14、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需提交

  (1)初设(扩初)阶段

  建筑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

  (2)施工阶段

  施工图纸资料和设计单位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表》。

  (3)室内装修阶段

  ①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②装修图纸资料。

  (4)验收阶段

  ①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②各种消防器材的生产厂家、类型、数量及检测报告;

  ③经建设单位鉴定认可的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报告;

  ④消防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对消防系统的检测报告;

  ⑤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15、建委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质量监督手续;

  (4)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

  (5)城建档案移交合同。

  (二)建设类项目审批流及投资者需提报的材料

  1、招商办窗口:项目立项审批需提交

  (1)项目建议书;

  (2)外来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3份(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

  2、规划窗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已联审的总平面图(两套)。

  3、土地窗口:办理土地征用需提交

  (1)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4)初步设计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等;

  (6)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8)县(区)土地部门认定的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环保、消防、林业、公安等部门)意见;

  (9)根据项目不同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齐上述材料后(市批一式五份、省批一式七份、国务院审批一式23份),立项评估,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有关方案并编写呈报说明书后报批。

  4、规划窗口: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土地使用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属新征地的,须附土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征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可后补);

  (3)属房地产开发项目,须附市建委核发的开发项目许可证;

  (4)经联审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工程方案彩图及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2套(需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

  5、建委窗口:审查施工图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全套施工图(包括工程预算书);

  (3)结构计算书。

  6、人防窗口:办理《人防许可证》需提交

  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基础开挖超三米(含三米)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防地下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填写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表;

  (3)建筑方案联审意见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图。

  7、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需提交

  (1)初设(扩初)阶段

  建筑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

  (2)施工阶段

  施工图纸资料和设计单位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表》。

  (3)室内装修阶段

  ①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②装修图纸资料。

  (4)验收阶段

  ①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②各种消防器材的生产厂家、类型、数量及检测报告;

  ③经建设单位鉴定认可的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报告;

  ④消防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对消防系统的检测报告;

  ⑤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8、建委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质量监督手续;

  (4)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

  (5)缴纳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

  (6)城建档案移交合同。

  (三)设立公司、商贸类项目审批流程及投资者需提报的材料

  1、招商办窗口:项目登记需提交

  (1)填写《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3份;

  (2)经营场所(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3)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3份(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

  2、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约需提交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份;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3、银行窗口:开设临时帐户需提交

  工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验资窗口:资金验证需提交

  1)法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银行进帐单(进帐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法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⑦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⑧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2)自然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3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2份;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现金交款单回单(交款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位自然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⑥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⑦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5、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6)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规定需有关部门许可的证书,如餐饮娱乐业需提供文化、卫生、公安许可。

  6、技术监督窗口:办理企业代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5)单位公章。

  7、银行窗口:企业开设基本帐户需提交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单位印章和企业法人个人私章;

  (3)企业法人的居民身份证。

  8、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2)技术监督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经营者需提供4张一寸照片;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1份;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9、地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

  同国税窗口一致。

  10、文化窗口:办理文化类经营许可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拟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房屋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11、卫生窗口:办理卫生许可证需提交

  (1)办理食品加工《卫生许可证》

  ①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③产品原料、生产设备材料、产品包装材料;

  ④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底样);

  ⑤从业人员体检证明材料。

  (2)办理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①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经营场所平面图;

  ③从业人员体检证明材料。

  (3)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①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12、公安窗口: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填写《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

  (3)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4)有关人员的有效证件;

  (5)消防部门安全设施合格证明。

编辑:程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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