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第十三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987年以来,鲁台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来鲁台胞达到142万人次,我省应邀赴台近1万人次;全省批准台资项目7196个,合同利用台资19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4亿美元,投产开业台资企业4400多家,台资在山东成为仅次于港资的省外资金来源地。
据介绍,山东省利用台资的主要特点有四个:一是利用台资快速增长,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2006年实际利用台资25亿美元,居全国第二位。二是台资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优化了我省产业结构。全省共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大项目557个,其中3000万美元以上的56个,合同台资额33亿美元,实际到资16亿美元。台商投资电子信息产业的金额占到投资总额的20%以上。进一步带动了我省产业的升级换代。三是园区建设进展顺利,促进了产业聚集。目前,全省批准设立台湾工业园、农业园、商业区、物流中心等各类台湾园区22个,加上国家批准的2个有关园区,共有24个,引进台资项目360多个,园区聚集,部分地区形成了产业集聚带。四是台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贡献逐步增大。我省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2006年244家企业增资6.4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台资的26%,全省台资企业共安排30多万劳动力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