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6904080 传真:(0531)869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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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山东省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对台工作的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工作计划、规划。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三、研究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全省涉台政策性问题,提出发展鲁台关系的对策建议。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鲁台间的通邮、通航、通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和鲁台间的经济、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协调鲁台间人员往来工作;组织、指导台胞的接待工作;协调处理鲁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有关问题;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交办的事项;负责台属工作;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宜。
七、指导全省群众团体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重点人物、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涉台工作。
八、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台湾记者来鲁采访事宜。
九、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杨庆文 副主任:张志强、张桂芝、嵇建宝
助理巡视员:马心俭 马仁江
内设处室:根据工作职责,山东省台办设人事秘书处、新闻处、经济处、交往交流处、联络处、调研处6个职能处和机关党委。(各处办公室电话号码前加“8”)
人事秘书处:协调台办机关的日常工作;承办文电、文印、会务、信访、机要通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信息、保密、督办、资料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台办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编辑对台工作的有关资料、内刊等;起草对台工作重要文献和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负责台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台办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办公室电话:0531—6904080)
新闻处: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新闻宣传机构的对台宣传,指导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对台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干部、群众进行涉台宣传教育;掌握重大问题的表态口径;负责管理涉台新闻交流工作,负责省内记者赴台采访及台湾记者来鲁采访事宜。(办公室电话:0531—6904089)
经济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协调管理鲁台间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台经贸法规、政策和对策以及吸收台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参与有关部门和市地组织重要台商的经济、科技、金融活动及台商重大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湾投资者身份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台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台商投诉和台资企业纠纷;对成立台资企业协会进行审查;负责台商投资、台资企业的有关统计工作;指导沿海台湾渔民接待站的接待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项,对各地接受捐赠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6904088)
交往交流处:负责组织、指导台胞来鲁的接待、管理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涉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台社团和两岸人员加入对方政治、社会团体进行审核、报批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就两岸人员出入境、海关、旅游、交通、遣返等事宜进行政策性管理;协调处理鲁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鲁台间的科技、文化、学术、教育、体育、卫生、民族、宗教、出版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及访问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赴台交流、参加国际活动中的涉台事务;负责赴台团组、人员的行前教育;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交办的事项。(办公室电话:0531—6904090)
联络处:负责全省台属工作;负责对台调研工作等。(办公室电话:0531—6904081)
调研处职责:调研处是对台工作的重要战线和窗口,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体现台办机关工作和文字水平的平台,调研处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工作调研和台情调研,承担重要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工作,编辑《海峡时空》刊物等。(办公室电话:(0531—82034079)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以及工、青、妇等工作。(办公室电话:0531—6904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