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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和平统一的纲领性文件

  时间:2007-11-07 15:1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核心,在深刻总结过去对台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新时期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于指导今后对台工作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极其
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

  首次系统阐述了新时期对台工作的政策主张。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全面、系统、完整地阐述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政策主张,体现了大陆对台方针政策的连续性、一贯性以及对台大政方针的长期不变。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对台工作的三个坚持,即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这些政策主张将成为统领我们今后对台工作和两岸关系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

  (二)

  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提出“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的新主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的提出,不仅标志着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与目标,更标志着对台政策的重大理论创新与深化。这一主张的提出,是将对台工作实践与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和谐世界等理论创新成果相结合的成果。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维护与推动和平的有力保障。和平发展不仅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最终解决两岸问题的根本途径。紧紧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将有利于维护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有利于逐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并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

  首次提出签订两岸和平协议。十七大报告再次向台湾当局伸出和平橄榄枝,为两岸开启新的对话与谈判预留了相当宽广的空间。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十五大提出两岸谈判分步走,作为第一步,海峡两岸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十六大提出了三个谈判的具体议题,包括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十七大不仅再次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而且首次提出两岸可签订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这便为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可能条件。

  (四)

  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任务。两岸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发展趋势表明,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任何人任何时候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台独”分裂势力并不甘心失败,其分裂活动依然十分猖獗。特别是2000年民进党上台执政以来,陈水扁当局大肆制造旨在分裂祖国的“台独”活动,屡屡将两岸关系推向危险边缘,严重危及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台独”势力向大陆发出的分裂挑衅,使台海局势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反对“台独”的任务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坚定信念。对极少数“台独”分裂势力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铤而走险行为,大陆必将予以坚决遏制与粉碎,以坚定维护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

  (五)

  进一步深化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十七大报告从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和建设共同家园的角度,提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并将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胞的政策措施,这是我党对广大台胞的庄严承诺。以台湾人民利益为对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这将对加深两岸同胞感情,争取民心、凝聚民心,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深化两岸合作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周志怀 中国社科院台研所副所长)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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