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福建将鼓励台湾银行、保险、证券业来闽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并力争在福建设立两岸货币清算中心,拓宽闽台金融交往与合作关系。
这是记者从7日召开的第一届海峡西岸经济区论坛闽台产业对接及金融合作研讨会上获悉的。
会议指出,在金融方面,福建将着眼于提高福建金融业发展水平和服务闽台经贸合作的需要,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前来投资设点,在银行、金融、证券、创业投资、货币流通等领域加快推进闽台金融对接,借鉴台湾金融业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工具创新能力,提高福建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根据福建省的规划,除了金融业外,闽台之间还将在信息、机械、石化等其余九个方面加强产业对接,到2010年,实现闽台产业对接规模进一步扩大,领域进一步拓宽,对接层次进一步提升,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实际利用台资占全省实际利用台资比重明显提高;闽台产业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把海峡西岸建设成充满活力的台商聚集地和投资环境优良的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为推进闽台产业对接,福建在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对台经贸优惠政策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先试先行探索性的产业合作方式,待成熟完善后逐步推行。在台商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广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合资基金、证券投资、产权置换等多种利用台资的方式。并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适当放宽台资企业的投资领域、方式、股比构成及台商投资服务性产业、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张钦秋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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