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外经贸厅已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开发银行将以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团贷款、外汇贷款等多种业务,重点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支持福州、海沧等4个台商投资区内台资企业发展。(记者 欧阳进权)
来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芳翼